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控〔2020〕5号)的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做好浙江省农贸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保障农贸市场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各地农贸市场无正当理由不得关闭停业休市和缩短营业时间。要完善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保障供应体系,尤其要注意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保障供应。要协调农贸市场举办方和经营户加强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种养殖基地等的对接,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农贸市场肉蛋菜等重点必需农副产品的货源运输、调度和补充,避免出现重要农副产品的断货断供。
二、科学研判,密切监测农贸市场运行和供应价格情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所有农贸市场的运行状态,重点关注辖区农贸市场的开业、停业、休市情况,启动日报告制度。切实发挥《浙江省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主要农副产品日采价和日交易额汇总的功能,密切关注猪肉、鸡蛋、蔬菜等重点必需农副产品的供需和价格变化。要增加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重要农副产品供需风险的分析研判和价格波动预警,做好相应预案,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三、加强防控,依法落实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的主体责任。做到农贸市场一律清洗消毒,农贸市场经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农贸市场一律张贴和滚动播放防控宣传资料,农贸市场主办方一律签订防控责任状。各地要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宣传农贸市场保供措施,引导消费者理性采购、均衡消费。
四、实地检查,核实各地农贸市场关停休市情况。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组织检查组赴各地核实农贸市场关停休市情况,未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地正常关闭、停业的农贸市场具体名单(注明原因)请各市局汇总后,于2020年2月3日前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处,联系人:史剑敏,联系电话:0571-89769071。(鲁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