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期间10宗

2020-02-02 21:59: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期间10宗

哄抬物价、销售“三无”口罩等违法案件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统筹指挥和统一部署,迅速反应,切实加强口罩、消毒水、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从严从快主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力保障防控疫情时期市场价格稳定。根据近期查处情况,我局现发布10宗疫情期间哄抬物价、销售“三无”口罩等典型违法案件,请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经营。

案例一

2020年1月26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在龙虎山区局辖区对防疫防控物资进行检查,发现上清镇零壹超市销售标称医用口罩一批,经检查并现场核实,该批标称医用口罩无中文标识、无产品名称、无执行标准,涉嫌“三无”产品,且该批口罩进货价0.5元/只,销售价为1元/只。执法人员对现场库存1000只标称医用口罩进行了异地登记保存。该经营超市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目前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将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0年1月28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在高新区局辖区对防疫防控物资进行检查,在天洁西路28号鹰潭市向阳平价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有销售口罩行为,经现场检查并核实,该超市销售的口罩均无生产厂址、无执行标准、无中文标识,涉嫌“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对当场销售的600只口罩进行了扣押。该超市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目前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已迅速立案,并将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0年1月26日,贵溪市市场监管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对菜市路贵溪市小程百货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有销售口罩行为,经现场检查并核实,该店以50元/盒销售口罩40盒,进货价为25元/盒,该店涉嫌哄抬物价、非法推进物价上涨,目前贵溪市市场监管局已迅速立案调查,并将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0年1月28日,贵溪市市场监管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根据社区举报,对辖区内老定点屠宰场冰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批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经查,该猪肉系商户李某所有,其从福建省南平市购进,由于运输时间太长导致其中6头活猪情况较差,其自行宰杀后运送至涉案冰库内暂时储存。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宰杀并清理分割完毕的猪肉一批,目前贵溪市市场监管局正对该案开展进一步调查,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0年1月28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对东湖街道三只羊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棉质防尘口罩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涉嫌销售“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20个口罩予以扣押。该超市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目前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0年1月29日,余江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举报,称余江区华联商场以40元/盒销售口罩。该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有销售口罩行为,经现场检查并核实,该超市销售的口罩是一次性使用口罩,该商场经营范围未核定“医疗器械”。经调查询问,华联商场于27日从不明渠道购进口罩20包(一包10片),以40元/盒对外销售,且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商场正在销售的86只口罩进行了扣押。目前余江区市场监管局已经立案调查,并将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0年1月29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举报投诉平台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其1月27日在微信上通过卖家购买的300只口罩均为三无产品,合计花费900元,而卖家告知这些口罩为一次性医用口罩。我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对卖家进行调查询问,卖家承认其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19日在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门口的路边采购了7包口罩,每包50个,每个2.5元,于1月27日以3元/个的售价销售300个口罩给举报人。经营者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相关规定。目前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已迅速立案调查,并将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八

2020年1月30日,根据群众反映,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对鹰潭华塘百货有限公司(好又多超市东湖店)食用盐价格进行现场检查,1月31日又对食用盐价格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公司2020年1月26日10时至1月27日10时期间“清江古海原生深井盐350g”“万年弱碱深井加碘盐300g(清江古海弱碱深井盐300g)”“清江古海绿色低钠盐300g”“深井细盐500g”4个品种食用盐实际结算价格比标签价格各高出2元,涉嫌价格欺诈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目前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于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九

2020年1月30日,根据群众举报,贵溪市市场监管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对四冶路口贵溪市家佳美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有销售口罩行为,经现场检查并核实,该店销售的口罩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无中文标识,涉嫌“三无”产品,目前贵溪市市场监管局已迅速立案调查,并将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

2020年1月30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防疫防控专项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鹰潭市信江新区亿嘉福超市恒大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有销售口罩行为,经现场检查并核实,该超市销售的口罩均无生产厂址、无执行标准、无中文标识,且不能提供购进票据以及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涉嫌“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该超市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目前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并将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鹰潭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密切跟踪口罩、消毒水、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和粮油、肉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严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供稿: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李素)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