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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系统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消费安全提示

2020-02-01 21:33: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围绕食品药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提示广大消费者和食品药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严密防控疫情风险,注意健康饮食消费。

围绕食品消费环节,主要提示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宰杀活禽和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在食品集中交易场所要确保经营环境整洁、设备设备清洁、空气清新畅通,从业人员佩戴防护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经营场所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严禁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围绕药品消费环节,主要提示药品经营者落实药品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经营、使用药品的质量安全。药品经营人员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佩戴口罩,保证经营场所干净卫生,提醒进店消费者佩戴好口罩,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应加强药事咨询服务,同时了解既往经历,发现疑似症状的用药人员要做好备案登记,并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等制度,严禁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围绕餐饮服务环节,主要提示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严禁经营、贮存、加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停止明档加工制作行为,确保经营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清洁,空气清新畅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严禁为集体聚餐提供服务,经营者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提醒就餐人员在就餐前洗手。

市场监管部门还广泛提示消费者自觉担负个人疫情防控责任,配合支持相关部门的防控工作,自觉抵制“野味”,保证不购买、不食用。如发现食品药品、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有违法行为或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积极广大市民积极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 邰鹏宇)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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