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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消保委发布2020年1号消费警示

2020-01-31 16:12: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式已处于关键攻坚阶段,为凝聚你我力量,共同抗击疫情。浙江省衢州市消保委在此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一、注意个人防护,外出佩戴口罩

广大消费者进入公共场所务必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随意丢弃。

购买口罩等医护用品时,请选择有资质、进货渠道规范的药店等正规商家进行购买,同时保存好购买时的票据等凭证,便于发生消费争议时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二、不集会、不聚餐,尽量不要外出

为了自身及家人的健康安全考虑,请广大消费者尽量不要走亲访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会。

如需取消预定的宴席、旅行团等,可与商家沟通,协商退还订金,减少损失。

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回家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勤开窗通风,不随地吐痰,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四、避免接触禽畜,不食野味

不购买、不接触活禽,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食物要充分煮熟、生熟食分离,避免交叉污染。

五、理性消费,避免冲动

当前,我市各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消费者根据生活需要理性购买生活用品,无需囤积,避免冲动消费造成损失。

六、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如有身体不适,存在持续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市消保委也提醒各位商家,在特殊期间,请各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稳价工作,共同建设良好、放心消费环境。

如有任何消费问题,请拨打12345政府热线及消保委投诉电话3024270进行投诉举报。

衢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供稿: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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