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六项举措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全力出击

2020-01-30 22:59: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多项举措加强价格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再次部署价格执法检查。在节前部署口罩价格执法检查工作基础上,根据近日市场供应、价格变化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时作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部署,再次就价格监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提醒告诫、发布公告,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内蒙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市场价格监管,先后广泛发布公告、组织提醒告诫、开展约谈警示,督促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加强自律,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

建立价格监测直报点,适时掌握相关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在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赤峰、鄂尔多斯5市建立医疗防控用品价格、粮油蔬菜肉食价格监测直报点,实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分析研判趋势性价格违法案件。

公布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经营者。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8个针对医疗防护用品价格涨价行为的违法典型案件,涉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海等盟市,公布、曝光辖区典型价格违法案例。

加强基层价格执法指导。组成案件指导检查组、价格舆情组,研究制定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指南,对典型案例进行法律分析,春节前后数次赴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市市场、社区,深入开展检查执法,统筹协调组织疫情防控期间投诉举报、舆情信息反馈,指导建立即诉即查、即查即报机制,通过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有效指导基层执法检查更加严格、规范、高效。

加强正面引导,鼓励倡导经营者开展价格承诺。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积极鼓励各大连锁药店、个体私营零售药店公开价格承诺,加强价格自律,同舟共济,共抗疫情。(供稿: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