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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五起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0-01-30 11:55: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30日消息,衢州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坚决亮剑,从快从严查处了一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衢州市部分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出现价格上涨和脱销等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衢州市市场监管价竞系统组织力量,全力以赴,加强监管,对全市各大药店等经营主体开展防疫监督检查,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1月23日,衢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函》,对各大经营者进行了价格提醒告诫,要求其明码标价,严禁疫情期间出现恶意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截至1月28日,衢州市价监条线共出动执法人员1973人次,检查药品和医疗用品等相关生产经营者户805余家,发出提醒告诫书1100余份,同时利用媒体、网络发出通告7份、公众号、微博号推送各7份,受理价格投诉举报115起。发现违法行为14起,立案调查14起。

五个典型案件

案例1

衢州市局

1月27日晚,衢州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接举,反映某公司高价销售口罩,执法人员即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部分销售三无产品口罩的违法行为。现场查获无厂名厂址的口罩10个,无中文标签口罩50个,上述商品均未明码标价,对于销售三无产品和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已立案调查。

案例2

柯城区局

1月28日,柯城区执法人员在某药店开展检查,经查,该药店于2020年1月21日将原售价为5元/袋的医用一次性口罩上涨至10元/袋,该批医用一次性口罩进货价为0.95元/袋,厂家指导零售价为3元/袋,截至案发止,根据当事人销售记录计算,当事人以10元/袋的价格共售出该医用一次性口罩31袋。以上药店涉嫌哄抬物价,对此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3

开化县局

1月24日,开化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华埠镇江东新区某诊所存在哄抬物价现象。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核查,经查:该诊所于2019年12月28日以0.30元/只进一次性医用口罩400只,2020年1月22日前均以0.60元/只出售,从2020年1月23日起,该诊所将售价涨至1.50元/只出售,至2020年1月24日约销售80只,该批次产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该诊所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开化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4

江山市局

1月27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药店销售的一次性口罩属于三无产品,价格要2.6元/个,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初步调查,当事人销售口罩包装盒,发现上面只有英文,无中文标签,无厂名厂址及其他信息,怀疑是外销产品。当事人涉嫌销售标签不合法产品,现已立案调查。

案例5

龙游县局

1月28日,龙游市场监管局群众举报,反映某超市销售的一次性防尘口罩要3元/只,KN95口罩40元/只,价格较高,而且没有任何包装标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经初步调查,当事人销售的两种口罩无中文标签,无厂名厂址,无许可证号,属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对涉案的330只三无口罩进行扣押。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产品,已立案调查。

衢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理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正警告顶风作案经营者,监管利刃出鞘,不要心存侥幸,违法必究,严惩不贷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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