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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哄抬价格、弄虚作假违法案件

2020-01-30 10:17: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经过两天的紧张摸排,1月28日晚,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对扬州红太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提供虚假证据材料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1月27日,市局执法稽查局接12345转来的群众举报,反映扬州红太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得祥园店高价卖口罩行为,执法人员迅速对该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以32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20片的一次性口罩(生产许可号: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141号)。对于为何口罩价格卖到32元/包,当事人解释是因为上游供货商成本上涨,并提供了一张2020年1月25日扬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货单佐证,发货单显示:该批一次性口罩,进货单价为27元/每包,进货数量20000包(据当事人反映还退货了2000包)。从现场证据看,当事人进销差价5元/包,时值春节假期,考虑物流、人工等成本上涨因素,其售卖口罩利润尚在合理范围内。

为查清口罩价格上涨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执法人员往上追查中间环节——当事人的进货源头“扬州某医疗器械商贸公司”。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从“扬州某医疗器械商贸公司”实际以17元/包的价格共购进一次性口罩20000包,货款合计340000元,当事人为应对检查,请该商贸公司帮忙开具了一张进货单价为27元/包的虚假发货单,即检查现场提供给执法人员的发货单据。

通过抽丝剥茧,事情的原委逐渐浮出水面。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立即对当事人上述哄抬价格、提供虚假材料行为正式立案调查,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商家,违反法律、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对待执法机关的检查必须积极如实配合,不要指望弄虚作假就能蒙混过关,玩火者必自焚;灾难面前,再大的“商机”也要问问社会公德,再大的利润也要摸摸自己的良心。(供稿: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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