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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规范药械市场价格行为

2020-01-29 23:13: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保障疫情防控药械用品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药械用品价格行为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经营者销售各类防控商品、药品要遵守进货证、票、货相符。商品进货成本发生变化的,购销差价要与疫情发生前保持一致。所售商品无参照购销差价的,加价幅度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疫情防控关乎每一位社会成员,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社会责任感,同心合力、联防联控,共同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供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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