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27日,江苏省徐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文,在徐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要求:全市餐饮单位暂停集体聚餐活动,厨师不得承办农村集体宴席;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避免因取消订餐而产生纠纷。
餐饮消费环节
徐州市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从业人员一律配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严格晨检,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离岗就医。
每天对餐厅地面、空气进行消毒,就餐场所保持空气流通;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不提供风险较高的生食类食品。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调查及核对工作,发现疑似患者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餐饮单位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避免因取消订餐而产生纠纷。
在一级响应期间,餐饮单位要采取不举办集体聚餐或暂停营业等综合措施,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和集中。各地严禁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严禁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群体性农家宴等活动,各类厨师不得承办农村集体宴席。
食品流通环节
对农贸市场开展检查整治,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张贴“严禁活禽交易的公告”,严格杜绝活禽销售。严禁农贸市场非法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指导督促市场开办单位每天进行清洗消毒、通风换气,保持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
市场内经营、管理及采购人员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食品生产环节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严格查验畜禽类原料检疫证章,严禁采购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腐败变质的畜禽类原料。
各地食安办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农业农村、公安、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通报,及时掌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文件如下:
(供稿: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