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平稳,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应对、积极作为,不断强化市场巡查和监管,全力保障浠水县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连日来,该局抽调党员干部组成应急分队,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浠水县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以及人民群众春节消费较大的果蔬、畜禽、米面油等商品,实施重点监测和不间断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自2020年1月22日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一是以2020年1月21日前商品销售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为原价,在1月22日后超出原价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二是商品进货成本发生变化,购销差额未与1月21日前保持一致并扩大的;三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
至1月28日,该局已检查药店91家次、商场超市12家次、零售店35家次。对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该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操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