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讯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电子商务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七台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要求,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全市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电商平台告诫如下:
一、全市所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平台内严禁发布有关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信息;
二、全市所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平台内进行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三、全市各电子商务平台内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四、社会各界发现违法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供稿: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