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保证口罩等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药品、用品市场价格稳定,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1月27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下发了《涉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提醒告诫,对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自1月25日齐齐哈尔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以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快速反应,成立疫情防控一级响应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视频会议、下发文件、督导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落实。
提示告诫和指导意见的下发,首次对我市“哄抬价格”行为进行了认定,提供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同时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自身价格管理,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大对有关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供稿: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