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浙江省永康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四个十条举措

2020-01-27 23:33: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农贸市场、药械经营单位、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四大领域专项检查,启动宣传、督查、调解、查处四大应急处置机制,在四大监管领域各推出十项举措,现公布如下:

一、市场管理十项举措

1.调整经营时间。各类非生活必需品经营市场推迟到2月21日(农历正月廿八)开市,城乡农贸市场(菜场)从1月27日起在中午12点前收市。

2.做好消毒防护。要求市场业主对营业市场每日进行两次以上消毒并做好记录;室内市场要做好通风。

3.做好防护性经营。要求市场管理人员与经营户一律戴口罩管理经营。

4.实行体温监测。要求经营户每日自测体温两次并做好记录;如有发热情况,要第一时间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停业。

5.加大采购力度,落实溯源管理。加大生活必需品的采购供货力度,保证市场供应。

6.保证商品质量。经营户要规范进货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健全购销台帐,保证商品质量。

7.做好商品明码标价。严禁囤货居奇,哄抬物价。

8.做到合法经营。严禁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9.做好顾客的引导。提醒消费者戴口罩入场并加快采购速度,减少场内停留时间,防止人群集聚;人员聚集过多时要安排人员合理分流。

10.加强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经营户及公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十项举措

1.加大防控药品的采购。对抗病毒药品、预防治疗病毒的中药饮片、药物以及口罩、体温计、酒精等相关器械产品要加大货源组织与采购力度,认真履行索票索证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做好药品信息报送。经营企业每日报备医用口罩、75%酒精及重点药品的销量、库存。

3.落实明码标价。做好药品药械的明码标价,每日报送采购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严禁囤货居奇,哄抬物价。

4.合理指导用药。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制度,做好顾客合理用药指导,减少顾客囤积药品。

5.本地企业要加大供货力度。本地有防控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要加大生产力度,提升供货能力;鼓励经营企业收集增强免疫力的中药配方供群众选择。

6.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营场所每日消毒;加强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宣传;员工测体温每日至少两次,确保全员佩戴口罩上岗并按要求及时更换。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并隔离就医。

7.规范宣传行为。对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要如实宣传,不得扩大宣传或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8.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要妥善处理,对因进货价格上涨造成的价格变化要做好解释。

9.加强疫情防控信息的报送。在经营中发现涉及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药品行业协会要发挥自我管理作用,发布行业倡议书,督促行业企业落实相关举措,履行社会责任。

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监管十项举措

1.做好经营场所与设施的消毒。经营场所要全面消毒,特别是购物车、购物篮、电梯扶手、卫生间、地面等物品与公共区域,做好消毒记录。

2.做好员工的管理。加强员工的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每天对员工进行检查并记录健康状况,每日至少两次量体温并做好记录;所有员工佩戴口罩方可上岗。

3.增加网络配送比例。已有网上配送平台的超市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做好宣传引导消费者网上购物,送货上门;鼓励其他超市建设网上配送平台。

4.做好消费者监测引导。门口设立提示牌,提示消费者戴口罩入场;有条件的要配备远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发现体温异常的消费者要阻止进场,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5.做好入场人数的管控。设置合理的场内滞留人数,超过时要做好入场人员的管控,避免场内人员过度密集。

6.保障卖场空气流通。暂停中央空调使用,采用开窗通风或者风机等其他方式,确保卖场内空气流通。

7.保供应稳物价。积极组织货源,对于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要保供应、稳物价;场内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活禽或者其他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

8.保证商品质量。经营户要规范进货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健全购销台帐,保证商品质量。

9.压缩营业时间与营业范围。与民生保障关系不大的门店要推迟开张营业或缩短营业时间。

10.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子显示屏,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四、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监管十条举措

1.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活禽和不明来源的其他食品。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查验,确保食品原料来源渠道合法、安全。

2.加强经营各环节消毒、通风工作。严格落实餐用具消毒保洁;每日对食堂餐厅、包厢、电梯等区域进行消毒;多开窗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中央空调的使用。

3.确保从业人员防护措施到位。员工健康监测每日至少两次,确保全员佩戴口罩上岗,口罩每4小时更换。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并隔离就医。

4.引导消费者分散用餐。餐饮单位大厅停止提供餐饮服务。加大盒饭、套餐等快餐式的销售,对住店旅客提供送餐服务。

5.落实外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配送公司落实外卖配送人员每日测温并监督配送人员戴口罩上岗,外卖箱车落实每日消毒并增加频次。优化配送服务,尽量避免与订餐人员的直接接触。

6.掌握节后返乡员工情况。提前掌握返乡员工春节期间健康状况及人群接触情况,第一时间测温,如有异常及时处置。

7.严格落实员工培训。宣传教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相关知识,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个人卫生、更衣洗手、加工操作等规范要求,确保食物烧熟煮透,落实色标管理,避免交叉污染。

8.暂停农村家宴中心集体聚餐。严格按照金华市食安委《关于暂停农村家宴中心集体聚餐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暂停举办各种上门宴席及其他形式的农村聚餐。

9.妥善处理消费者退单请求。春节前后的订餐退单要协商解决,不得收取违约金。

10.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发布行业倡议书,督促行业企业落实相关举措,实行自我监督。

永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加强价格检查及疫情相关产品广告监测,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调处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0579-12315、88900000

(供稿: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李素)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