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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020-01-25 17:22: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重要提示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发现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

  牡丹江市

  “五项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落靠,迅速跟进响应。紧急召开疫情防控专题部署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文件通知精神。成立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检查督察工作组,分别负责四个城区和海林雪乡的疫情应急防控。全面安排部署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具体任务,强化责任意识,细化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二、牢守食品安全,严控野生动物。针对当前疫情的严峻态势,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野生动物养殖、交易、加工、检疫、经营等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管,突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在生产环节,坚决不允许生产和加工;在流通环节,坚决不允许屠宰和交易;在餐饮环节,坚决不允许上餐桌,切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重要传播蔓延渠道。

  三、夯实药械安全,稳控市场价格。加大疫情防控药品监管,全力做好抗病毒药品、国药准字消毒药品、医用口罩等监督检查;对车站、机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固定和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计量仪器开展全覆盖检定,保障体温数据准确可靠;加强对疫情防控产品的广告监测,依法、及时、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及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开展价格巡查检查,重点检查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口罩、消毒液、中药饮片等物品价格,严禁借疫涨价,严打囤积居奇,严惩哄抬物价、坐地起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及时提醒、约谈相关经营者诚信经营、加强自律,实行提醒告诫全覆盖。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台账,落实辖区价格监管责任,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四、把握舆论导向,严防负面輿情。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市场监管工作的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研判舆情性质和走向,防止负面舆情炒作、传播和扩散现象发生。同时,正确教育引导市场监管系统及监管领域不信谣、不传谣,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各项工作,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五、做好应急值守,强化行政问责。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力量,认真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和三级带班值班制度。实行工作情况日记录和工作信息日报告,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坚决杜绝瞒报漏报错报。畅通值班电话、手机、12315投诉举报热线,确保药品、器械、价格等涉及疫情防控的投诉、举报、咨询等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回复和妥善处置,确保联防联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强化问责机制,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脱岗离岗空岗、应急处置和监管执法不力、信息报告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对相应工作人员严格开展行政问责,情况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佳木斯市

  在全市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迅速启动。1月21日下午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省市场监管局防控工作要求及全市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领域应急预案》,要求全市系统迅速行动落实相关工作。

  二、强化监管。1月22日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系统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辖区集贸市场、餐饮单位、药店等重点区域,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收购、加工、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开展涉疫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专项检查。下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价格稳定的提醒告诫书》。

  三、加强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认真受理涉及疫情方面的消费者投诉举报。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人员205人次,检查餐饮单位506家、集贸市场业户151户,关停禽类经营户12户,取缔活禽现杀10户,受理消费者举报1件,全市市场情况总体平稳。(文/王忠凯)

  大庆市

  强化药械监管 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管理,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于1月21日晚召开防控疫情专题会议,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会后,大庆市市场监管局连夜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工信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防护设备的供应和储备。加强体外诊断试剂、抗病毒药物、体温计、防护用具等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管理,保证药械渠道合法、质量安全,严禁囤积、涨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1月22日,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丽霞带领药械执法人员到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公司,三甲医院以及医疗器械批发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抗病毒药物、体外诊断试剂、体温计、医用口罩等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进货渠道、储存养护、产品质量、价格波动等情况,及时掌握相关产品储备供应情况,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刘波)

  鸡西市

  多措并举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在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稳定,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鸡西电视台,发布了《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药械经营管理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严禁捆绑销售药品,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哄抬物价,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同时,为确保宣传工作效果,组织人员深入到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并现场签订承诺书,保证守法经营。

  二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综合执法队、价监科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所辖区域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余户,其中3户经营者销售的口罩涉嫌涨价,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提高大局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合法诚信经营。

  三是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为及时查处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经营行为,控制疫情,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鸡西市市场监督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每天24小时设专人值守,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目前,受理消费关于疫情方面的投诉3起,均按要求依法处理。(文/杜欣龙)

  七台河市

  发放提醒告诫书 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保证渠道合法。各经营企业要保证退热、抗菌、抗病毒类药品和口罩等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安全合法,不得非法购销假劣药品、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二是严格销售管理。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销售退热、抗菌、抗病毒类药品时要登记患者信息,引导患者立即到大型医疗机构就诊。

  三是规范价格行为。各经营企业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加强自律,不得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四是加强防护宣传。各药品经营企业要积极向购药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特点和预防、诊疗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企业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工作,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确保市场稳定。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构建社会共治市场安全良好氛围。(文/魏玉萍 李欣)

  伊春市

  应对疫情防控的“四个加强”

  一要加强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对入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责任,坚决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二要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通知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收购、加工、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对以经营野味为特色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全覆盖和持续跟踪检查。

  三要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药品购进渠道监管,对抗病毒类药品加强抽验,确保药品质量。加强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等与防治“冠状病毒肺炎”有关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和工作报告。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坚持每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文/杨婧)

  黑河市

  聚焦主业 强化监管 防控疫情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统筹防控工作;制定防控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密切配合,尽职履职,积极做好市场监管职责内工作。

  二是明确监管重点,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对入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责任,发现有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必须及时制止。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卫生管理,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建立集贸市场巡查台账,确保辖区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禁止收购、加工、销售、食用野生动物,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实施重点领域全覆盖检查,深入开展防控工作。成立专项检查组, 制定检查记录,围绕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野生动物或超经营养殖的禽畜及其制品、禽畜肉类索证索票记录不全、 餐饮场所内卫生条件较差、清洁消毒设施不到位,是否在经营场所内宰杀野生动物或活禽,是否存在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等问题开展检查。

  大兴安岭地区

  强化部署 上下联动 防控疫情

  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及时部署、强化监督,结合市场检查情况,于1月23日组织召开了控制疫情推进会,传达了省市场监管局和大兴安岭地委行署的文件精神,安全部署下一步工作,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防控疫情做好保障工作。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宁可备而不用、绝不可用而不备”“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的总体要求,加强口罩、消毒液、药品、中药饮片等疫情相关产品质量检查和价格监督,强化集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检查,加强红外线测温仪的计量检定,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问题,严查餐饮单位收工、加工野生动物,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月23日,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人在微博上反映N95口罩卖38元/只价格贵的情况,“声称监管在哪?”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在微博评论区留言,没有得到回应,晚上21:00与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并将该情况予以反馈,加区局积极联系所反映的连锁药店负责人,于24日早8:00将连锁药店负责人约谈到该局,同时部署所辖各分局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经查,该药店收到总店的口罩后,在没有总店定价前,按照建议零售价38元/只销售了2个,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退还多收价款3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元、罚款180元,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

  同时,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管局再次通过药店负责人微信群,发出警示提醒各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趁机对口罩等医药用品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一经发现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文/贾林楠 张永红)

  (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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