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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0-01-23 16:44: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药品购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现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药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二、各药品经营者要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存在竞争关系的药品经营者不得达成固定或变更药品价格、固定或变更药品价格变动幅度等价格垄断协议;药品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杜绝不正当价格行为。药品零售企业(或零售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由价格监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并如实注明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信息;不得隐蔽附加价格条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而标示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价格表示。

四、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五、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药品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六、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疗药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供稿: 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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