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林草、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和职责分工,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强检验检疫力度。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突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站,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林草、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和职责分工,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强检验检疫力度。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突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站,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