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2019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告。通告称,为进一步净化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环境,促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健康发展,提升检验检测数据准确、公正,该局于2019年10月组织对我省282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经检查,24家机构资质条件不满足资质认定能力要求,71家机构存在违规行为,13家机构现场部分能力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要求,1家机构未主动参加京津冀能力验证项目考核,5家机构现场能力考核不合格。另授权签字人考试521人,及格人员422人,不及格人员99人。现场检查后,该局检查组将检查的问题、考试不及格人员、考试缺考人员名单及检查结论书交办各级市场监管局进行后续处理。
现将上述暂停、能力缩减、部分能力暂停的机构信息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和消费者关注并预防风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区域内的机构做好后续处理和考试不及格人员的补考工作,及时将后处理情况报送该局。
暂停24家现场资质不满足条件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单
河北省尚义县环境监测站;蔚县环境监测站;沽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康保县环境监测站;承德县环境监测站;承德市室内环境污染监督检验站;平泉市环境监控中心;滦平县环境监测站;隆化县环境监控中心;廊坊市辐射环境监测站;永清县环境监测站;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孟村回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海兴县环境监测站;盐山县环境监测站;献县环境监测站;衡水市饶阳县环境监控中心;衡水市深州市环境监控中心;枣强县环境监测站;邯郸市峰峰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邯郸市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唐山市辐射环境监测中心;唐山市滦南县环境监控中心(原滦南县环境监测站);望都县环境监测站
暂停71家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单
序号 | 地区 | 检验检测 机构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问题数量 | 检查 结果 | 备注 |
1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晋州环境监控中心 | 1、1.最高管理者于2019.3.1变更为张福印(有委托代理授权书),未向资质认定部门办理变更手续。2.该机构只有一名授权签字人:信素玉。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未办理标准变更,未出具报告。3、管理手册(JZHJJKZX/SC-2019)未按照RB/T214-2017以及环境监测领域要求进行有效转版。4、无2018年和2019年的培训、监督、质控、内审、管审等计划。5、2018年和2019年未开展质量管理活动。6、信素玉、康攀科的氨氮、黑度、噪声上岗资格已过期,机构未及时复查换证。7、2018年722分光光度计检定证书未确认,状态标识为上一周期时间,未及时更新。722光栅分光光度计状态标签过期,PHS-3C酸度计无状态标识,752N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无停用标识. 8、2019年多台设备未及时检定校准9、2018年以后未制定设备检定、期间核查、维护等计划。10、嗅辨室不满足标准要求11、剧毒药品、易制毒领用登记台帐只有1名领用人,无保管人签字确认。试剂库无安全防护和强排通风措施。12、无实验用水制备、验收记录。13、无单独样品间。14、无样品交接和流转记录。15、晋环监 (2018)第019号报告原始记录:化学需氧量测定无准确度控制测定。16、晋环监 (2018)第043号报告中送样时间2018.6.10,化验时间2018.6.10,原始记录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测定时间均为2018.6.9,查722分光光度计使用记录为2018.6.9。17、HJJKZX/CX 15-2019 《分包控制程序》未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18、环境质量标准、GB/T16157-1996修改单未纳入受控管理内。19、化学需氧量分析标准HJ828-2017未受控发放。 | 19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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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家庄 | 河北辐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1《质量手册》没有有效转版,没有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部分内容公正性声明中没有“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要求。 | 7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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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家庄 | 石家庄林壤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 1.机构自行将嗅辨室搬到同院的另一个改造后的房间,该房间不在机构的营业执照地址和资质认定后的地址,同时现场查看改造后的嗅辨室内封顶已将消防喷淋遮挡,另其实验室内封锁了消防栓。2.2019年管理评审计划要求评审输入的内容不全。2019年质控计划有些控制措施不适合所监控的检测项目,如固定源氟化物、镉制定的质控方式平行测定、加标。缺少固体废物检测质控计划。3.检测人员缺少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构从业的承诺。新员工冯涛技术档案中无对其上岗项目进行操作和样品分析考核的证明材料。4.没有石油类专用采样器;隔水式培养箱校准结果温度偏差0.5℃,没有进行修正。翻转振荡器无温度控制措施。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光度计等2018年7月11日-2018年8月1日之间有检定空档期,分别对2018610、2018654、2018650、2018638、2018646、2018567、2018574、2018672、2018661、2018673任务编号样品进行检测;恒温恒湿箱十万分之一天平使用记录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任务编号为20191001,检测项目为低浓度。5.土壤制备间没有通风设施。6.标气未纳入标准物质台账进行登记;未购置进行培养基检验的阴性、阳性菌株;无一般药品的入库和领用记录。7.样品间地表水、地下水和污水采样容器没有区分;8.实验室地面上的非甲烷总烃采气袋上没有样品检测状态的标识。9.样品登记台账不连续,2019年9月2日废水样品登记FS2019906-01001显示监测项目为pH、SS、硫化物、总氮、色度、BOD5、动植物油等,没有显示需要单独采样的要求,没有采样容器、采样数量登记。10.石林壤(环)字第2019808号报告缺少样品状态、数量等信息,报告中检测时间描述为“2019.8.12-2019.8.19“,所附土壤采样原始记录采样日期为“2019.8.25”;该报告所附土壤采样原始记录缺少采样容器、采样数量和布点方法等信息,采样深度0.2m描述不规范。11.石林壤(环)字第2019873-1和2019873-4号报告所附委托单无样品采集时间、数量、容器的记录,未记录样品与标准要求的偏离,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送样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检测日期为8月23日,超过了4h保存期。12、抽查的2019870号报告,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采样时间均不满足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各点记录的采样时间与实际不相符。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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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家庄 | 河北量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及“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2.查2018年、2019年内审计划中无内审员分工,内审检查表检查记录均为打印,不能提供原始记录。管理评审计划中管理评审输入内容不全。2019年5月组织的管理体系文件转版培训,无考核和评价记录。2019年结果有效性控制计划未覆盖土壤、固废有机物检测项目。3.机构授权签字人、原总经理(2018年11月前任总经理)赵曼技术档案2015年8月之后在本单位的工作经历及培训记录均未更新。4.1)未配置用于水质微生物检测阳性及阴性对照试验所用的生物安全柜,无独立的贮存标准菌株的低温冰箱(现菌株与其他试剂混存),且放置在试剂药品库;2)检查期间,一直未能提供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和氯化氢测定离子色谱法HJ544-2016,HJ548-2016的专用采样枪及全套采样器具;3)未配置石油类专用采样器;现场水质采样器损坏,未见采集废水和污水的专用采样水舀;未见采集土壤表层土的器具;4)PM2.5称量使用编号为LZ01013型号为FA1004的万分之一天平,天平未放置于恒温恒湿间。5)未见土壤有效磷测定的恒温水浴锅;5.1)查机构提交的设备台账,现场未见有效期至2019.10.23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机构提供的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2019.10.17的“仪器检定收费明细表”中检定的仪器设备不全,如FA-1004型电子天平仅检1台套(实际为2台套),未对已到期的原子荧光光谱仪进行检定。2)仪器设备档案信息不完整,未将仪器使用记录、期间核查记录,受控的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存入仪器档案中。6.1)机构整个试验区域的排风系统未经处理,直接通过窗户排到室外(周边居住区/学生体育活动场所);2)机构整个试验区域无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房门已被封堵;3)气相色谱室中放置五日生化培养箱,且在进行水样培养试验;该室同时存放存有化学试剂的冰箱;4)土壤样品晾晒室设置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土壤样品晾晒托盘及制样器具配置不规范,且不全;5)未设置独立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晾晒室和样品制备室;无独立的有机前处理室,部分有机前处理设备,如旋转蒸发器等,与无机前处理设备放置在一起使用;6)用于水质氰化物和挥发酚测定的蒸馏装置直接放置在无通风条件的试验台上,并使用明火电炉加热蒸馏;7)无臭气浓度准备间,配气间无局部排风装置,嗅辨室与配气室之间的传递窗不能有效隔离2室间的气味;8)生活饮用水、地下水与水和废水在同一区域检测,且所用器皿无明显区分标识;9)挥发性有机物与半挥发性有机物在同一房间且使用同台仪器设备,存在交叉污染问题;7.1)微生物检测区域无准入标识;现微生物检测区域功能划分不能满足微生物检测技术规范要求,清洁区域和污染区域界定 | 11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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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清,高温室设在微生物培养室里间,工作人员必须穿过该培养室进入高温室,存在交叉污染问题;2)未对臭气浓度检测的嗅辨室和样品室存放样品的冰箱进行温度监控并记录。乙炔气瓶柜无排风装置,不能提供乙炔输送管的耐压说明;药品库样品存放管理混乱.8.1)机构药品库中无专用的易制爆柜,易制爆试剂未按要求进行双控双锁存贮与管理;2)未见用于水质溶解氧测定碘量法GB/T7489-1987所用的化学试剂叠氮化钠;气体标准物质存放在楼道内,无法实施出入库领用管理。药品试剂领用记录缺少药品批号、结余量等信息,无法溯源。钡标准溶液2018.6.5已过有效期且无新库存登记,2019.9.24出现领用记录。9.编号为HBLZ-(2019)第03143号报告所附废水采样原始记录,采样时间为2019.4.2,样品登记表交接时间为2019.4.4,样品中生化需氧量、氨氮项目超出保存期。10.1)提交的“外携设备出入库登记表”记录信息不规范、不完整,外出仪器未明确用途(无与任务编号等对应信息),出入库的具体时间信息,仪器发出和返回人员签字信息。水质采样瓶未分类分区管理。2)编号为HBLZ检字(2018)第10057号,化学需氧量原始记录质保质控措施不到位,仅做1个标定样品,缺少准确度控制措施。氨氮原始记录无空白信息,从校准曲线点反推空白为0.068,超出标准允许范围。11.未见电子版数据存档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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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家庄 | 河北冀辐源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 1.体系文件未按照RB/T214-2017以及环境监测领域要求进行有效转版。 | 9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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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石家庄 | 河北环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1. 2018、2019年排污许可证报告加盖CMA标识。 | 19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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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石家庄 | 河北普华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营业执照住所为商住楼1-405不能涵盖全部实验室。 | 17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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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家庄 | 河北中持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人员档案上岗证能力资格确认表表中无理论考核、样品分析的相关证据。 14.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中CETA-YQ-121烟气采样器10月18日已出库,无入库记录,在10月19日由另一组人员又领用出库;郭晓明、刘百魁采样组正在进行的任务编号为CETA-1910060项目无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氯化氢、HF烟枪,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采样无采样箱,现有1台采样泵未携带,现有1台固定污染源臭气浓度采样泵未携带,无组织废气4个点位,记录中显示只携带CETA-YQ-108大气采样器1台;报告编号CETA-HB/181154原始记录地下水采样记录中未明确所加固定剂种类及数量;委托编号为CETA-1903017的原始记录中BOD5检测记录中的空白未明确是纯水、稀释水还是接种稀释水;任务编 | 1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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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CETA-1908028及CETA-1908029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所用CETA-YQ-032采样器无出入库领用记录,进口、出口用同一台采样器采集。CETA-1909011报告原始记录中噪声打印条未签字、未复印。 15. 2018年度委托编号为CETA-1908053、CETA-1908054、CETA-1908055与2019年度委托编号为CETA-1903017的档案中检测报告未存档。 | 1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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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赞皇环境监控中心 | 1.2019年6月内审要素与部门混乱,2018年管审输入不符合要求。 | 13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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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石家庄 | 河北君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2019年9月26日机构任命文件显示:法人和最高管理者由陈欣变更为陈剑,未完成法人和最高管理者变更手续。《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标准已作废,未履行变更手续(未出报告)。2.管理体系文件未依据环境检测领域要求制定;“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结果分析报告”上无受控质量记录编号;“人员比对实施表”无评价人签字;“质量监督实施记录”上未明确检测任务;2019年7月采样质量控制培训记录表中无评价记录人签字。3.人员未签订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构从业的承诺,岗位资格确认、上岗能力确认缺少有效确认依据,缺少人员技能考核相关记录,现场人员对需要单独采集的水质检测项目不了解,大气采样布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4.油气回收设备校准证书确认无确认的具体参数和判定依据。二氧化硫采样枪不满足标准要求。5 天平使用记录中环境温湿度记录恒定不变。未设置独立的废物存储场地,实验废液放在试剂库内。未设置土壤风干和制备间。6 无氮氧化物标气、无标准菌株标准物质。7、气和水的样品间混用,无样品分区标识,水质采样单无样品状态、气象条件信息。8、JK-2019-HJ-06-02等7份报告油气检测打印条未签名;热敏纸打印条未复印;打印条未装订黏贴。JK -2019-HJ-06-06报告检测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太行大街与湘江道口南路东,检测时间自2019年6月2日9:11-10:50, 13:10-14:45,期间13:17检测的10号加油枪气液比;JK -2019-HJ-06-05报告检测地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南侧宝石集团对过,检测时间自2019年6月2日11:11-11:50,12:11-13:17,期间13:17测得15号加油枪气液比,以上两个报告在13:17时间点,在两个检测地点使用同一台仪器(崂应7003型油气回收检测仪,出厂编号:2C01038564,公司编号:HBJK-W43)。2019年6月22日9:55-56分在两个检测地点使用同一台仪器(崂应7003型油气回收检测仪,出厂编号:2C01038564,公司编号:HBJK-W43)出具JK -2019-HJ-06-14报告和JK -2019-HJ-06-13不同报告。9 JK/CX15-2019分包控制程序未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分包方实验室能力调查及评价表无分包项目参数及标准信息; | 10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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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平山环境监控中心 | 1 加盖了资质认定标志(CMA)章的平环监字(2019)第001号报告中采用的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臭氧等监测数据,非资质认定项目。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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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元氏环境监控中心 | 1 2019年5月10日,法人和最高管理者由冯淑君变为李英才,未办理资质认定变更手续。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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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高邑环境监控中心 | 1、机构尚未按照RB/T214-2017以及环境监测领域要求进行转版;2、2019年度人员培训计划无审批人签字;3、技术负责人李寒冰人员档案中培训经历自2014年以后未更新;4、环境振动分析仪(AWA6256B)的设备标签有效期过期;未见噪声仪及振动仪的2019年检定证书;智能空气/TSP采样器的检定/校准证书确认表中缺少判定依据;烘箱无校准修正因子;5、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未全覆盖;6、实验室区域未与外界有效隔离;无废液间;7、pH缓冲溶液(分析一室)试剂标签无有效期;酸性试剂与碱性试剂(药品室)未分开存放;8、干燥器(天平室)内药品未注明名称;未见易制毒品出入库记录;9、样品室冰箱无温度控制措施;样品室无环境温湿度记录;10、高环监(2019)第001号报告中浮砂机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9mg/m3,使用方法为GB/T 16157-1996,不符合数据报出要求(修改单中要求为<20mg/m3),烟(粉)尘分析原始记录缺少复核人签字,打印条无采样人员签字,打印条未复印;高环监(2018)第034号报告中烟气采样时间不足5min,报告中结论使用判标标准不是最新版标准;高环监(2018)第008号报告中COD检测记录无氯离子粗判记录,pH检测记录中来样日期为5.17,分析日期为5.21,超过标准要求pH的保存期要求;高环监(2018)第022号报告中废水现场检测原始记录现场未添加固定剂;高环监(2019)第006号报告中2019.5.15使用AWA6218B型声级计,未见检定证书;TSP测定记录中无标准膜信息 | 10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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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石家庄 | 河北启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2019年质量监督计划中的监督内容不全面;2019年内部审核计划分工不合理。 9、HBQH检字-S-2019第03001号报告pH书写错误,色度、悬浮物、pH检出限未填写;HBQH检字-S-2018第09006号报告没有记录工况,没有记录气象条件。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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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井陉环境监控中心 | 1、编号为井环监(2018)第002号至005号、007号水质检测报告未加盖骑缝章,并未标注CMA标志。 | 10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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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张家口 | 张北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 | 1.未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及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补充要求》进行管理体系文件的换版。 | 11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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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承德 |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环境监控中心 | 1、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中多处表述不符合单位实际运行情况,未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环境检测机构补充要求》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已出具报告。 | 12 | 整改(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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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承德 | 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环境监控中心 | 1、未对HJ347-2007标准进行变更,未发现出具报告。 | 12 | 整改(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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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承德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环境监控中心 | 1、未对《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标准进行方法变更,未见出具检测报告。 7、样品间的管理不符合内务管理程序的要求,存放与检测无关杂物,无温湿度监控记录。样品冰箱无温度计及监控记录;样品间缺少分区标识,无样品冷藏冰箱。 | 10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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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秦皇岛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监控中心 | 1.管理手册(QBHJ/SC-2019)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进行转版,“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未纳入《质量手册》的承诺书中 | 9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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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秦皇岛 | 秦皇岛市卢龙县环境监控中心 | 1.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白香军编制不在本机构(组织关系在环保局机关);法人(白香军)与最高管理者(付洪涛)不一致,无法人出具的授权书 | 11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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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秦皇岛 | 河北盛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质量手册》(Q/SJJY01-2018)缺少发放编号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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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秦皇岛 | 秦皇岛市抚宁区环境监控中心 | 1.颗粒物未认证HJ 836-2017方法,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范围出具报告(抚环监字(2018)第25号) | 10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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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唐山 | 唐山市滦县环境监控中心(原滦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1、该机构2018年出具报告21份,2019年未对外出具的报告。2019年8月向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暂停业务三个月。 7、编号:滦河环监(国控)字(2018)第<004>号)报告:无任务通知单,废气监测结果,单位为mg/m3和mg/m3。监测结果保留位数前后不一致。报告未体现天平信息。原始记录单位名称与报告不符、未标注“以下空白“,大气压保留位数错误。环境空气采样记录表、TSP/PM10测定原始记录无监测点位示意图。无气压表、温度表信息。无风速 | 7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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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风速仪信息。TSP/PM10测定原始记录中”滤膜重量”,采样前后的重量保留位数不一致。监控点3滤膜采样后重量有修改,但未签名。采样设备无仪器出入库记录、仪器流量校准记录。原始记录无天平使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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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唐山 | 唐山市乐亭县环境监测中心 | 1、该机构2018年出具报告15份,2019年未对外出具报告。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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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唐山 | 唐山市唐群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 未上报2019年机构业务数据 | 11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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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唐山 | 唐山市古冶区环境监控中心 | 1.《质量手册》由技术负责人编制,与体系文件规定的由质量负责人编制不符,缺少补充要求的条款对照表,组织机构图中未将技术室、综合监测室分列,未建立 “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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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唐山 | 唐山市玉田县环境监控中心 | 1.2019未按季度上报国家统计局机构业务数据。 | 13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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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唐山 | 遵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1. 最高管理者由陈爱东变更为杜志强未履行变更手续。 | 4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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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唐山 | 唐山市迁西县环境监控中心 | 1.未按照RB/T214-2017架构编制,未将环境监测领域补充要求纳入体系文件。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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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唐山 | 京津冀钢铁联盟(迁安)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1. 《质量手册》中缺少环境补充要求的条款对照表,组织机构图与机构设置不一致,未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未建立 “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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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唐山 | 唐山市丰润区环境监控中心 | 1. 未将环境监测领域补充要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 | 10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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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廊坊 | 大城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 | 1、2017年之前的报告编号已上传。2017年12月21日后未对外出具报告。 | 10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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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廊坊 | 文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1、提供的是文安县环保局的资产,使用权面积为2713.62平米,未提供哪部分由监测站使用的证据。未提供法人对最管理者的授权、不干预声明。2、最高管理者现已由崔永争变更为魏忠,未履行变更手续。李少飞已不在该机构工作,未履行变更手续。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HJ/T 57-2000未做方法变更;水质石油类的测定,HJ 637-2012未做方法变更。3、管理手册封面无编写、审核、批准人员签字,承诺和批准实施令无站长签字。本次检查首次会议时机构介绍技术负责人为杜超,但管理手册中技术负责人为张俊祥。管理手册未按补充要求进行修订。4、2019年8月内审依据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无RB/T 214-2017,机构的管理手册已于2019年6月改版。2019年管理评审报告无内容。 | 15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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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廊坊 | 河北润利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该机构2017年11月首次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现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均已经历两次变更,首次评审时的授权签字人已全部变更。机构人员首次评审时23个,目前还在该机构的有9人。未对授权签字人进行岗位确认。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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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廊坊 | 香河县环境监测站 | 1、2019年未上报报告编号。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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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与标准不符。总磷校准曲线页无室温、参比液、曲线制作日期、检出限等信息。化学需氧量原始记录中,检测小于50mg/L的水样使用的是0.05 mol/L的硫酸亚铁铵溶液滴定(应使用0.005 mol/L),与标准不符,试验结果计算错误。总氮原始记录空白吸光度计算错误。总氮质控页校准曲线少进行一个点的测定,无室温、曲线制作日期、检出限等信息。 查报告(编号:香环站测字[2019]第08号):有组织颗粒物检测依据错误,缺少GB/T 16157-1996修改单。报告结果报出值错误:《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修改单中规定:使用本标准测定浓度小于等于20mg/m3时,测定结果表述为<20mg/m3实际颗粒物排放浓度表述为:13.2 mg/m3、11.2 mg/m3、10.9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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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廊坊 | 廊坊科信翔宇检测有限公司 | 1、“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未纳入《质量手册》的“公正性声明”中。未见2018年内审整改措施中对程序文件的培训记录。缺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相关培训。管理评审输入项的相关信息不符合RB/T214相关要求。 2、2018年7月10日通过扩项评审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环境与环保类授权签字人只有王丕玉1人,本次授权签字人考试成绩27分。授权签字人张忠(技术负责人)因出国探亲未参加本次考试,且不符合补充要求中对技术负责人的检测经历年限要求。张文奇的人员档案资料中人员能力确认的资料中缺少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的考核资料。 3、不能提供氯化氢采样枪。不能提供真空采样箱。氟化物检测设备精度不满足标准要求。不能提供氟化物采样枪。无水质油类采样器 4、离子色谱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原子荧光光谱仪放置于同一实验室。缺少公共场所监测时安全警示装置。 5、样品间放置有餐具大肠菌群试纸片等其他物品,外携设备室无水质样品采样瓶。 6、编号为20190306A01检测报告对有机磷农药的结果表述不准确。编号为20190516V02检测报告中氨氮原始记录中缺少质控相关信息,缺少标准溶液的配置和标定记录,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记录中标准书写不完整,5月20日使用的标准曲线为2月27日制作,且无校核记录,化学需氧量滴定记录中终读数超过滴定管容量。无水样内部流转记录。 7、编号为20190306A01检测报告未提供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相关证据。 8、未对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受控。缺少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控制程序。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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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廊坊 | 河北佐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HJ480-2009标准作废,未进行标准变更 2.未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补充到《质量手册》中。2019年培训计划中缺少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培训。2018年内部审核未发现不符合项,未落实到位。2019年质量监督记录中氮氧化物盲样考核无支持性记录。未实施2018年管理评审。2018年内审零缺陷 3.王欢人员档案中人员能力确认资料中缺少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的考核资料。部分报告中采样与分析人员为同一人 4.不能提供氟化物采样枪和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无水质油类采样器。无真空采样器。无恒温恒流采样器,无硫化物酸化吹气装置,电热鼓风干燥箱校准证书确认结论不正确 5.实验室面积较小,无专业的通风设施,缺少公共场所监测时安全警示装置。废液桶无标识,危废处置协议已超期。 6.药品室冰箱内存在较多过期试剂,2018.8.24后无硫酸使用记录,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试剂架上部分化学试剂已过有效期。无易制毒药品购置手续 7.外携设备室无水质样品采样瓶。 8.编号为HBZH2019136检测报告中无组织检测的非甲烷总烃依据的标准错误,该机构未取得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检测能力。采样记录中部分参数未单独采样,页码无标识,采样打印记录条无2人签字,化学需氧量记录无滴定过程记录,无标准溶液的配置和标定记录,氨氮标准曲线无校核信息,打印的谱图人员签字不全。HBZH2018013号检测报告中噪声监测记录中监测时长不符合标准要求。HBZH2018029号检测报告中委托书甲方未签字。HBZH2018013号检测报告中氨氮检测原始记录中未体现前处理过程。 9.编号为HBZH2019136检测报告未注明分包信息,分包合同中无不允许“二次分包”的内容。 | 9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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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保定 | 保定市涿州环境监控中心 | 1.未对作废标准HJ/T57-2000进行标准变更。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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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保定 | 易县环境监测站 | 1.未对GB/T11914-1989、HJ/T57-2000进行标准变更,已购置相关设备(采样枪、COD消解器等),目前正在准备变更阶段。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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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保定 | 顺平县环境监测站 | 1.(1)体系文件为2016版,未按照RB/T214-2017以及环境补充要求进行有效转版;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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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保定 | 河北鹏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对作废标准HJ491-2009未申报标准变更。 (2)土壤制备室无通风装置,生化培养箱(BOD)放置在土壤制备室,土壤研磨使用陶瓷材质研钵,不满足HJ166-2004规范要求; (3)鹏博委测字201906026号检测报告采样记录(HBPB-JL-305 B1)记录H₂S样品12组样品第一组采样时间为6月15日9:28—10:28开始,每组采样时间1小时,第12组采样时间为15:44-16:44,检验记录(HBPB-JL-352 B0)检验时间为6月16日(未记录具体时间),采样时间与检测时间超过《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3.1.11.2中要求的“8h内测定”的要求。 | 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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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保定 | 保定市安国环境监控中心 | 1.未对已作废标准HJ637-2012、HJ/T57-2000、HJ/T347-2007、GB/T11914-1989进行标准变更。 | 7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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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保定 | 曲阳县环境监测站 | 1.未对已作废标准HJ/T57-2000(2018年1月1日实施)进行标准变更。 | 5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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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保定 |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质量手册4.5.27未按照补充要求明确各类档案保存期限。 | 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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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保定 | 阜平县环境监测站 |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为“保定市阜平县环境监控中心”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名称“阜平县环境监测站”不一致。 2.不能提供2018年授权签字人变更手续,未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的标准变更。 3.机构未按照RB/T214-2017以及环境监测领域要求进行有效转版。2019年的培训计划、监督计划、质控计划、管审计划未落实。 4.现场设备标识全部过期。 5.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具检验报告。 | 5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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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保定 | 唐县环境监测站 | 1.未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的标准变更。 2.未按照RB/T214-2017以及环境监测领域要求进行有效转版。 3.现场设备标识全部过期。 4.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具检验报告。 | 4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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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保定 | 高碑店市环境保护监测监测站 | 1.未进行标准变更的有3个。(1)《水质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GB/T 11914-198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3)《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90-2009。 | 3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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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保定 | 保定市徐水环境监控中心 | 1、未对《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标准进行变更。 2、土壤制备缺少各种目数尼龙筛。 3、天平室未配备测量环境温湿度的仪表,未对环境条件进行了记录。 4、未设立独立、安全的样品间。 5、查看任务号为JD201908-0165中的《水质采样记录表》缺少采样依据,现场测定项目pH、溶解氧现场检测设备缺少校准信息;总氮分析原始记录未记录220nm、275nm的吸光度值;查看检测日期为2018-05-19的报告JD201805-0067,使用了《水质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未变更的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11月6日办理了标准变更备案。 6、十万分之一/万分之一天平操作规程等未受控。 | 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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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保定 | 保定市高阳环境监控中心 | 1、2016年、2017年、2019年未上报检验报告编号。 2、《质量手册》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进行修订; 2018年内部审核无实施,2019年6月18日至19日实施的内部审核检查记录中检查内容不具体。缺少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内审记录,内部审核报告审核依据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固体试剂氯化汞与会计台账放一个保险柜。 5、高环(监)字(2019)第162号,《监测任务下达通知单》中缺少工作内容。高环(监)字(2019)第018号,中缺少采样记录,pH、氨氮、COD、总磷均没有准确度控制措施。高环(监)字(2018)第163号中《水质采样原始记录表》缺少采样依据、缺少检测项目。高环(监)字(2018)第155号中测定项目一氧化碳未在资质认定附表范围内。 6、《程序文件》《管理手册》未受控,无发放编号和持有人。 | 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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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保定 | 保定市满城环境监控中心 | 1、《管理手册》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进行修订。 标准未变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的标准变更。2018年6月4日至5日实施的内部审核检查记录中检查内容不具体。内部审核提出的1项不符合项整改无佐证材料。2018年管理评审输入、输出内容不完整,2018年12月29日制定的管理评审计划,2018年12月28日实施管理。2019年6月13日至14日实施的内部审核检查内容不具体。无制定2019年管理评审计划。2、气相色谱仪检定证书结果未进行确认。3、2019年9月整个试验区域都在装修,无法正常进行检测工作。4、整个试验区域都在装修,样品间无标识。5、满环测字(2019)第050号监测报告没有签发日期;采样记录缺少采样依据、缺少检测项目;pH、氨氮、COD、总磷、总氮均没有准确度控制措施。满监测字(2018)第057号噪声为非稳态噪声,原始记录检测时间1分钟不正确。满环(监)字(2018)-中州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中铅的原始记录没有图谱信息。 6、未对委托检测的保定市民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评价。 | 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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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保定 | 保定市涞水环境监控中心 | 1、未上报2017年检验报告编号。 2、《质量手册》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进行修订;2018年内部审核缺少4.2、4.3条款内容,2018年管理评审输入项不足15项,无输出项内容; 4、没有独立、安全的样品间。 5、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对外出具报告。 6、《易制毒药品的管理作业指导书》等作业指导书未受控。 | 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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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沧州 | 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1、资质认定范围石油类标准、动植物油测定标准未变更;环境空气标准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标准的修改单未在附表体现。2、2019年2月25日任命孟俊峰为技术负责人,但未办理变更手续。3、管理手册已于2019.1.1生效,机构至今未按新版手册进行内审,最近两次内审是2017年12月4-5日、2018年11月24-25日,均是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的,但两次的内审检查表记录仅有1-2个不符合有记录,其它审查记录全是空白,也没有内审员签名,两次均为无效内审。4、2017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10日分别进行了一次管理评审,均是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均没有对各种质量活动进行分析,也没有对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两次管理评审报告雷同。5、管理体系未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纳入体系。6、仪器设备均已过检定/校准使用期限,未及时更换状态标识;50ml具塞滴定管未检定。7、未对仪器检定证书上检定结果进行确认。8、实验室前处理、实验区在1楼、3楼,只有原子吸收在2楼,实验室布局不合理。9、天平室没有温湿度记录。10、样品室存放有与样品无关物品,无保存样品的冰箱。11、沧环监字(2018)第020号报告:分析方法未写完整;没有报告签发日期。委托监测协议书CHZ/BG04-13C-2016二氧化硫标准为《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点位电解法》HJ/T57-2000已作废;化学需氧量监测没有氯离子粗测记录,没有准确度控制措施;氨氮监测记录没有样品前处理记录。12、2018001报告流转单有改动,未签名;化学需氧量测定没有体现氯化物粗测信息;委托协议书委托单位没写全;氨氮检测记录没有质控样信息;报告中联系人信息缺失。13、2018012报告采样记录中BOD5写成BOD。14、2018019报告分包报告中委托方名称与实际委托方不一致,项目名称:河流水质监测,两个位置采样一个采样记录表、一个分校样品交接/流转单一个原始记录,一个监测报告等。15、授权签字人毛岳玲54,孟俊峰55分 | 15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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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沧州 | 泊头市环境监测站 | 1、该机构为事业法人单位,因事业单位改革,法人单位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均为泊头市环境监测站,但实体单位已更名为泊头市环境监控中心,公章也是泊头市环境监控中心,对技术负责人尚占军、授权签字人董伟玲、王晓莉等的任命均是泊头市环境监控中心,资质认定的单位与公章名称不一样。2、变更情况:HJ637-2012、GB/T11914-1989、HJ/T347-2007、HJ/T57-2000标准未进行变更,出具了数据,未出具报告3、2019.5.13-15进行了一次内审,内审计划中没有对内审员进行分工,包括审核的部门、要素均没有。4、2019.5.20进行了一次管理评审,输入信息简单,仅有监测报告、内审结果、质量监督、质量控制四方面的内容,没有对输入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输出信息缺少资源、变更等内容。5、人员培训计划只有一个体系的培训及实施记录;对环境空气测定标准中HJ479-2009、HJ482-2009等标准的修改单没有宣贯记录。6、质量控制计划不详细,没有具体实施记录。7、所有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均已于2019年5月到期,已送检新证书未到,设备上的检定/校准状态标识均已过期。8、温湿度计、50ml滴定管未列入检定计划。9、化验室冰箱没有温度计。10、2019年未参加国家、省强制要求的能力验证或比对。11、样品库没有存放样品的冰箱。12、泊环监C字(2019)第042号报告:扉页标为内部使用,未加盖CMA章;没有签发日期;化学需氧量分析方法未进行变更,直接使用HJ828-2017,分析原始记录没有氯离子粗测记录,只做了一个空白试验(要求至少两个),未做平行样;总磷、氨氮校准曲线没有配制日期。13、泊环监字(2019)第039号监测报告监测单位名称和检验检测专用章名称与资质认定证书不一致;报告中化学需氧量测定方法HJ828-2017未变更;采样现场数据记录中未体现采样量;化学需氧量测定原始记录中未体现氯离子粗测过程;氨氮、总磷测定原始记录中没有标准曲线绘制日期;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测定原始记录均没有做平行样,质控样浓度没有写单位。 | 13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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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沧州 | 东光县环境监测站 | 1、自2017年至今没有上报国家统计局机构业务数据,自2017年未出具过检测报告。2、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均已调离该机构,未办理变更手续。3、自2018年至今检测标准变更均没有办理变更手续。4、未按RB/T214-2017及环境监测领域要求进行有效转版。5、自2018年至今没有进行内审、管理评审。6、2018、2019年没有人员培训计划及开展培训活动。7、2018、2019年没有人员质量监督计划、质量控制计划及相应的质量活动。8、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均已调离该机构,未任命新的人员。9、仪器设备自2018年开始均已陆续到期,均未检定/校准,也未进行期间核查、维护保养。10、自2017年未开展业务,无实验室的环境监控记录。11、自2017年未参加外部的能力验证。12、自2017年以因机构调整无检验原始记录及报告。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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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衡水 | 河北惠晴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机构现址、营业执照住所、资质认定证书地址均为“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博陵路南侧、永盛大街东门店”。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80312341895,有效期至2024年05月31日。机构近期准备地址搬迁至“河北省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五路以南、滏阳二路以西”,新址目前正在装修;目前新营业执照、场所租赁协议等正在办理中。该机构于2019年9月30日向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暂不开展业务声明”,待搬迁准备完成后再申报相关变更手续。 | 7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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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衡水 | 景县盛科室内检测有限公司 | 1、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王国梁于2019年1月离职,未及时办理撤销变更手续。 | 12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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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衡水 | 衡水市冀州区环境监控中心 | 1、HJ/T 57-2000标准作废,新标准HJ 57-2017于2018-01-01实施;检测方法发生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13 | 整改 (暂停) | (缩减证书附表中“固定污染源 序号21二氧化硫”参数) |
59 | 邢台 | 邢台市沙河环境监控中心 | 1、HJ 637-2012《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未进行变更。 | 1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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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邢台 | 邢台市平乡环境监控中心 | 1、《管理手册》(PXHJ/SC-2019)未明确管理层及其职责;4.5.10要素未按照RB/T214 编写。 | 10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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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邢台 | 邢台市威县环境监控中心 | 1、现行《管理手册》(WHJ-SC-2018)未按照《补充要求》修订,且未按照RB/T 214要求进行实质性转版。 | 13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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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邢台 | 邢台市临西环境监控中心 | 1、现行《质量手册》(LXHJJCZX/SC-2019)监测人员、场所环境、电子文件、现场检测设备要求未按照《补充要求》修订;未将“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纳入《质量手册》的“公正性声明”/“质量承诺”中。2、2019年度质量监督计划监督内容不具体;2019年质量控制计划未覆盖噪声,无外部质控计划。3、2019年9月13日管审超期(上次2018年6月10日管审),且缺少有效的输入和输出。4、未对技术负责人徐冰按照《补充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缺少分析人员刘松的上岗能力确认考核资料。5、无现场监测设备出入库登记。6、风向风速仪和压力表未检定。7、COD快速测定仪停用,未粘贴红色状态标识;恒温水浴锅作业指导书内容为恒温恒湿培养箱操作规程,证书确认信息不全,确认依据和结论不准确。8、理化实验室未明确具体功能, 无环境温度监控;天平室内放置电热鼓风干燥箱。9、缺少易制毒、易制爆药品分类管理目录,易制毒药品未实施双控双锁,酸碱药品未分开存放。10、没有对样品间进行温度、湿度监控。11、样品库中的样品缺少唯一性状态标识。12、无过期样品处理记录。13、临环测字【2018】第1号报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原始纪录没有注明工况,没有流量校准和浓度校准,打印小票没有签字;临环测字【2019】第2号报告缺少使用仪器编号、检出限、明显的报告结束标识信息;临环测字【2019】第12号报告颗粒物检测使用标准GB/T16157-1996,结果为12mg/m3,没有按照修改单的要求表述结果,颗粒物仅检测了一次,频次不满足GB/T16157-1996的要求;临环测字【2019】第5号报告总磷分析方法为GB/T1893-1989,应为GB/T11893-1989。14、任务编号RW-2019-14化学需氧量测定原始记录没有氯离子判定。15、任务编号RW-2019-13废水采样记录样品编号01,样品交接记录中样品名称为1-1,氨氮分析记录编号为FS-20190916-02,信息不一致。 | 1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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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邢台 | 邢台市邢台县环境监控中心 | 1.COD项目未进行方法变更备案。2.2019年和2018年内审报告雷同,均引用2017年的报告,其概述中日期均为2017年8月,基本符合6项内容均无变化。3.技术负责人李海宾档案不全,且无确认记录。授权签字人现场考试李海宾36分,郭维40分。4.试验区域与药品库没有有效隔离;只有一间理化实验室,有干扰的实验项目无法有效隔离。硫化物项目使用气瓶没有固定。恒温恒湿箱使用记录无使用具体时间信息,缺少内控温度记录。5.无化学试剂领用台账及记录,各种类型药品没有分开贮存,酸类没有单独存放并上锁。无标准物质和化学试剂验收记录。6.近两年没有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的项目。7.无样品贮存的温度记录。无过期样品及废液处置记录。8.(1)编号JD19WS005记录中化学需氧量样品编号未按程序文件编号;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使用人与原始记录分析人员不符。(2)编号WS19WS0008报告中氨氮结果未按规定进行修约。(3)编号WT19ZS006报告中居住区噪声评价使用标准值不准确。噪声打印条无复印留存和监测人员签字。(4)编号JD201806-0021报告中监测仪器中缺少天平、恒温恒湿箱信息,检测颗粒物浓度为20mg/m3以下,使用监测方法为GB/T16157,方法使用错误。(5)外携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中外携归还时间记录不具体。9.标准未进行有效的查新,GB16157等标准均无修改单记录。使用方法标准没有受控发放记录。 | 9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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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邢台 | 邢台市隆尧环境监控中心 | 1.(1)石油类(HJ637)、动植物油类、COD、粪大肠菌群(HJ347)项目未进行方法变更备案。(COD项目依据HJ828-2017进行了检测,报告号隆环测字(2018)第1003号、第0301号)。(2)最高管理者变更为张红培,未备案。2.原子吸收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恒温恒湿箱、恒温水浴锅设备未见有效期内检定/校准证书。红外测油仪已停用。(未出报告)3.无菌室与药品库没有有效隔离。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无环境条件和使用具体时间信息。4.各种类型药品没有分开贮存,酸类没有单独存放。无标准物质和化学试剂验收记录。配制溶液标识缺少配制人和有效使用日期的信息。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配置不满足方法要求。5.近两年没有参加能力验证的项目。6.无样品贮存的温度记录。无过期样品及废液处置记录。7.(1)外携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中外携归还时间记录不具体。缺少设备保管员信息。(2)隆环测字(2018)第0301号报告中,采样人员为一人。COD原始记录没有分析日期信息。(3)隆环测字(2018)第1002号现场监测原始记录中采样容器、采样量、是否单采等信息未填写。(4)隆环测字(2018)第0902号噪声监测原始记录无监测人员签字,打印条未进行打印存储。非甲烷总烃无运输空白。(5)油气回收项目无检测报告。8.标准未按要求进行定时有效查新。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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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邯郸 | 广平县环境监测站 | 1、第4项 1.未按照RB/T214-2017和环境监测领域补充要求进行有效转版; 求等内容; 认记录未按照检测标准要求进行确认; 9月19日;断档期未出具过检测报告; 试剂领用记录缺少领用日期信息; | 7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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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邯郸 | 成安县环境监测站 | 1、第3项 未对《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标准进行方法变更,未见出具报告; 2、第4项 1.未按照环境监测领域补充要求进行有效转版;《管理手册》;批准实施令、使用范围、参考文件等处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内容; 4、第6项 1.编号为M03023982Y的中流量智能TSP采样器(03代)校准证书确认记录未按照检测标准要求进行确认; 5、第8项 1.易制毒未进行双控双锁控制; 6、第10项 无样品室; 7、第11项 任务编号为RW2018-114的水质采样记录无水温、采样量等信息; 8、第13项 服务承诺上墙文件未受控;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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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邯郸 | 临漳县环境监测中心站 | 1、第3项 未对《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标准进行方法变更,未见出具报告; 2、第4项 1.未按照RB/T214-2017以及环境监测领域补充要求进行转版; 3、第5项授权签字人仅有1名; 4、第6项 1.编号为LZ007的自动烟尘(气)测试仪检定证书确认记录未按照检测标准要求进行确认; 5、第7项 缺少洗眼器、灭火毯; 6、第8项 1.易制毒未进行双控双锁控制; 7、第10项 样品间有杂物,无样品冷藏设备; 8、第11项 任务编号为RW2019-02的水质采样记录未填写采样容器、保护剂、水温采样量采样点等信息; 9、第13项 离子色谱使用操作未受控分发; | 9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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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邯郸 | 邯郸市肥乡区环境监测站 | 1、机构现址为“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西137号4-5层(2019年4月后搬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住所为“肥乡区广安路东34号”,资质认定证书中地址为“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东34号”,机构地址已发生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7月份的期间核查记录表表格名称不正确、符合性判断无具体内容。2019年5月3日ZR-3200烟气综合分析仪期间核查记录表,未填写标准气体测定结果。 11、液体易制毒品未实施双控双锁。化学试剂未分类保存。 12、无化学需氧量使用的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溶液的配置记录。 | 1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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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RW2018-01报告:(1)样品交接记录,送样人未签名。(2)化学需氧量原始记录:取样体积精度不够、无准确度控制措施;无氯化物测定及硫酸汞加入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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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雄安 | 安新县环境监测站 | 1、未上报2016年-2018年检验报告编号。 2、机构未按照RB/T214-2017以及补充要求进行修订。 未对《水质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GB/T 11914-198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90-200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四个标准进行变更: 2018年内部审核检查表中检查记录不具体,提出的4项不符合无提供整改证据材料。2018年管理评审计划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管理评审输入、输出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 4、只有一间理化实验室,不能将氨氮、总硬度进行隔离。 5、药品试剂未分类管理;碘化汞未双控双锁管理。pH、氨氮标准溶液存放容器不正确,标识缺少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6、无独立、安全的样品间。 7、2019年10月14日的《安新县地表水监测数据报表》中采蒲台断面监测时间是2019.10.8,采样记录上采样时间是2019.10.10,分析项目氨氮分析时间是2019.10.09,时间的逻辑关系不正确。2019年10月14日的《安新县地表水监测数据报表》的《水质采样记录表》缺少任务号、采样依据、分析项目、采样体积;没有流转信息;分析项目pH、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原始记录没有精密度、准确度的控制措施。 8、《程序文件》《管理手册》《气相色谱仪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未登记、受控、发放。 | 8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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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定州 | 定州市环境监控中心 | 1、未规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总数15%”。 | 6 | 整改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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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辛集 | 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 | 1、机构管理体系文件未按照资质认定补充要求进行修订。2019年8月与河北清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验室比对,未对结果进行判定; 2018年管理评审无部门输入内容,管理评审报告输出内容不符合管理体系要求,管理体系文件2019年1月1日换版实施,但2019年内部评审计划中审核依据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缺少标准变更后HJ 955-2018《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标准要求的采样器。 3、恶臭实验室缺少配气室。实验室内冷藏箱无温度控制措施。原子吸收仪器用的乙炔气瓶缺少报警装置。 4、试剂柜内4-氨基安替比林、铁氰化钾标识无有效日期信息。氯化汞试剂未按剧毒药品进行管理。 5、辛环监(水)字(2018)第050703号中《水(废水)采样记录表》缺少采样依据、采样项目、采样容器、采样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原始记录》无准确度的控制措施。 | 6 | 整改 (暂停) |
缩减14家部分能力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单
序号 | 地区 |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问题数量 | 检查 结果 | 备注 |
1 | 石家庄 | 河北瑞天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 | 检查组到现场检查时机构提出自2017年取得环境检测资质后从未出具过环境检测报告,且环境检测授权签字人已从本单位离职,现在无环境授权签字人,故提出注销环境类102个参数。 |
| 缩减环境检测类102个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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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行唐环境监控中心 | 1、行环监(气)字(2018)第(010)号报告中采样人员与分析人员为同一人员; 2、2019年仪器期间核查计划覆盖不全; 3、实验区域未与外界有效隔离;微生物实验室不满足规定要求(建议取消证书附表中(1.11细菌总数;1.12总大肠菌群;1.13粪大肠菌群)检测项目); 4、固体试剂与液体试剂未分开存放;药品室中药品未分类摆放;易制毒药品未双人双锁存放;理化室中试剂标签缺少有效日期;药品出入库记录无库存量,硫酸缺少领用目的及返回数量; 5、样品室无温度控制措施;样品室冰箱无温度控制措施; 6、行环监(水)字(2019)第(081)号报告中水(废水)采样记录表中缺少固定剂添加记录及保存条件,COD分析记录中缺少氯离子浓度粗判记录;行环证测字(2018)第001号报告中监测方法填写错误,TSP分析原始记录中浓度计算使用采样体积错误,未记录标准膜信息; 7、上墙文件(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无受控编号。 | 7 | 缩减证书附表中(1.11细菌总数;1.12总大肠菌群;1.13粪大肠菌群)检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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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德 | 承德市兴隆县环境监控中心 | 1、资质认定证书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地址名称不一致 4、未按《补充要求》对技术负责人能力和检测能力重新确认。 5、多功能噪声分析仪(编号18007071)已停用,但未贴停用标识;环境振动分析仪无设备状态标识,现用的仪器设备噪声使用记录未使用最新的受控格式文件;无符合环境空气氟化物新标准要求的采样器。 6、实验室无喷淋装置,药品室无通风设施,无菌照明灯开关损坏。 8、空气中的二甲苯能力验证未通过,未见复测提交的数据。 11、授权签字人考试:王刚 51分 李艳玲 57分 | 11 | 改正(缩减能力表氟化物参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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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山 | 唐山市荣恒环境检测有限 公司 | 1.未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未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 10 | (缩减“臭气浓度”检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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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唐山 | 中环(唐山)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质量手册》中缺少补充要求条款对照表,组织机构图与部门设置不一致。机构未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未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 10 | (缩减“水和废水”类的“水温”项目中深水检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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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定 | 保定市民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 未对作废标准HJ480-2009进行标准变更。 | 9 | 缩减汽车排气污染物(4.1 CO,4.2 HC,4.3过量空气系数,4.4光吸收系数)(4.1-4.3只适用双怠速法)项目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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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定 | 河北宇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 (1)未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 | 4 | 缩减能力氟化物项目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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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定 | 保定市蠡县环境监控中心 | 1 未对已作废标准HJ637-2012、HJ/T57-2000进行标准变更。 | 7 | 缩减空气和废气检测项目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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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沧州 | 河北金亿嘉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2019年6月对恒温室进行的期间核查结果表明温度变化为±3℃,超出HJ836-2017规定的±1℃范围,该实验室未采取验证或纠正措施,未发现对检验结果的偏离影响; 2、2019年7月23日领用的剧毒药品碘化汞领用记录中缺少领用人签字,仅在领用后试验时称量该药品的天平使用记录中签字; 3、2019年7月9日入库的四氯乙烯溶剂无验收记录; 4、编号为S19100501-0215-1样品状态标识与存放区域标识不一致;5、金环测字第19071802号报告中污染源苯系物采样仪器为ZR-3920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YQ055-04)不符合HJ397-2017技术规范要求、水采样记录只有一人签字,pH原始记录中未做质控样,锌原始记录中未记录标准溶液信息;金环测字第19071704号报告中悬浮物原始记录中未记录烘箱设备信息 | 5 | 缩减能力表中环境空气和废气类别中1.1.3“氯气”参数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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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沧州 | 华北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中心 | 1、HJ/T347-2007、GB/T155555.2-1995(已废止)、GB/T17138-1997标准未更新,经查作废及更新标准尚未出具报告; 2、红外测油仪未按照2019年期间核查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3、标准气体未按照2019年期间核查计划进行核查; 4、No(scyq190307)报告中烟气组分测定原始记录中缺少标准气的编号和有效期信息、折算浓度计算公式;No(cwyq190701)报告及原始记录中二氧化硫的报出结果表达方式不符合HJ630-2011技术规范中“监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用ND表示”的要求;No(YCZS190301)报告原始记录中检测人秦红未签字; 5、No(YCZS190301)报告中无检测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6、分包管理程序中无“不得进行二次分包”的规定 |
| 撤销资质附表中:水和废水类别中序号5“粪大肠菌群”、固体废物类别中序号23至26“铅”“镉”“铜”、锌、土壤类别中序号33至34“铜”“锌”参数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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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1、第3项 未对《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标准、《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标准、《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HJ/T347-2007标准进行方法变更; 2、第4项 《质量手册》的“公正性声明”/“质量承诺”中无“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声明; 3、第5项 韩变霞人员技术档案中无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4、第6项 未对编号为0370的恒温恒湿箱校准证书进行确认; 2019年设备检定计划中缺少检定周期和检定日期信息; 测水温度计未见检定证书; 编号为WHJQX-01气相色谱设备损坏; PF6-3非色散原子荧光光度损坏; 5、第7项 微生物室只有超净工作台,没有空气净化设施,送样窗和缓冲间简陋不能满足微生物检验。 6、第8项 任务编号为JH201904-04氨氮分析质控样无标准物质领用记录;易制毒未进行双控双锁控制; 7、第9项 资质中有环境空气二甲苯检测参数,未参加2019年空气中二甲苯的能力验证; 8、第10项 无样品间; 9、第11项 武环站测字第J2018-63报告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未见原始打印条; 武环站测字第J2018-104报告中二氧化硫检测方法标准号与原始记录不一致; 任务编号为2018-92的水质采样记录未填写保护剂及采样量信息; 任务编号为2018-92的总氮检测记录无质控措施; | 8 | 缩减环境空气二甲苯检测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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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邯山区环境监测站 | 1、2019年1月最高管理者由田勇变更为张涛,授权签字人田勇(未参加考核)近期要调离本单位,机构准备近期办理变更和撤销手续。 2、HJ 637-2012标准作废,新标准HJ 637-2018于2019-01-01实施;HJ/T 57-2000标准作废,新标准HJ 57-2017于2018-01-01实施;检测方法发生变更,均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2019版体系文件编制依据缺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实施令中无旧版本作废的说明,无授权签字人识别,“4.5.5分包、4.5.24分包结果”内容为空白。程序文件封皮编写、审核、批准人员均为打印。缺少“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管理制度”。 4、2019年培训计划未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和参加外部培训的要求。 2019年质量控制计划,未明确精密度控制措施、大气固定污染源项目控制措施不明确。 5、2019年7月8日对康冬梅的总硬度监督记录,记录内容不具体。 2019年7月8日总硬度人员比对执行情况记录表,结果符合性判断未说明依据。 未提供2018年内审、管审相关资料,询问负责人因为没有对外开展检测业务。2019年3月内审检查表记录结果均为打印,1项不符合“GB/T 50179-2015未及时购买更新”,只提供了标准申购审批表,整改不到位。 2019年3月管理评审计划中评审依据缺少体系文件,无输入评审具体的内容;管理评审报告中缺少“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或检验检测活动范围的变化”输入评审内容,无“提供所需的资源”的输出内容。 6、未对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及能力按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进行确认。 7、代小梅检测人员技术业绩档案登记表,未写明行政职务、任职时间及从事监测监测工作经历等内容。 8、HWS-70B恒温恒湿箱(0154)校准证书确认表,未对使用的温度、湿度校准点进行确认。 9、天平室温湿度表未检定。 10、易制毒品未实施双控双锁。 11、购买的纳氏试剂验收未对空白值进行验收。 12、样品间冷藏箱无监控温度计。 13、邯山环监字2019-001号报告:WS190123-A-1污染源废水采样交接记录,未记录保存剂加入情况;化学需氧量测定原始记录,未填写空白记录、无精密度、准确度控制措施。无氯化物测定及硫酸汞加入量记录。 14、四十二条(五) HJ 637-2012标准作废,新标准HJ 637-2018于2019-01-01实施;HJ/T 57-2000标准作废,新标准HJ 57-2017于2018-01-01实施;检测方法发生变更,均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机构在2017年初把检验检测专用章交到市局,2019年8月经市局验收后取回检验检测专用章,至检查日未出具过检测报告。 现有烟气分析仪设备能力不满足新标准HJ 57-2017要求,涉及证书附表中“序号38二氧化硫”参数。未及时办理项目删减手续。 | 14 | 缩减证书附表中“序号38二氧化硫”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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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安平县环境监控中心 | 1、查2019年10份监测报告,声明中为“加盖本站检验专用章”、首页未加盖专用章,与“监测报告和结果控制程序AHC028-2018”中要求“加盖本中心监测报告专用章”以及“盖章位置为报告封面和报告首页指定位置”不符。 2、2019年1-2季度未上报国家统计局机构业务数据。 3、HJ/T 57-2000标准作废,新标准HJ 57-2017于2018-01-01实施;检测方法发生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4、2018版体系文件编制依据缺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实施令中无旧版本作废的说明,“5.5分包”内容为空白,缺少授权签字人、报告解释人、内审员的任命文件。缺少“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管理制度”。 5、2019年人员培训计划,没有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内容,没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2019年度质控计划,未明确精密度控制要求、无大气项目质量控制要求。2019年内部审核计划表中,审核依据缺少163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2018.12.20批准的管理评审计划表中评审日期和实施评审时间均为2018.12.10,批准日期在评审日期之后;未制定2019年管理评审计划。 6、2019年4月18日对周丹丹的监督记录,未写明具体监督内容。2019年8月与河北绿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比对检验分析报告表,未明确比对结果符合性。 2019年内部审核纠正措施要求表中,不符合事实描述内容未具体填写。 2019年12月管理评审计划表中评审输入内容8项为评审准则的内容;管理评审报告中无“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变更的需求”的输出内容。 7、未对检测人员何重宁进行人员能力确认。 8、现有KM940手持式烟气分析仪不满足新标准HJ 57-2017和HJ 693-2014要求已停用,检测能力不满足证书附表中固定污染源“序号2.1二氧化硫、2.3氮氧化物”参数;现有WJ-60B皮托管平行全自动烟尘(油烟)采样器损坏,不满足标准GB/T 5468-1991、GB/T 16157-1996要求,涉及证书附表中“序号2.6烟(粉)尘/颗粒物/烟气参数”参数;现有HWS-150B恒温恒湿箱计量不符合要求已停用、检测能力不满足标准GB/T 15432-1995、HJ 618-2011要求,涉及证书附表中“序号2.4总悬浮颗粒物、2.5PM10”参数。 9、TAS-990AFG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未附核查原始数据。 10、易制毒品未实施双控双锁。 11、未对标准物质和化学试剂进行验收。 12、R2019090203化学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样品分析未分析平行样、无氯化物测定及硫酸汞加入量记录;R2019081401水质采样记录,未记录六价铬单独采样情况;R2019081401锌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未体现标准曲线配制过程。可见分光光度计(设备编号APYQ-3)仪器使用记录中未填写样品编号,使用时间为时间点、未体现仪器设备运行时间段。 13、安环(监)字2019第(034)号报告,总锌监测结果未检出,未按低于检出限报告结果。 14、HJ/T 57-2000标准作废,新标准HJ 57-2017于2018-01-01实施;检测方法发生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2018年5月复评审至检查当日未出具过检测报告。 15、现有KM940手持式烟气分析仪不满足新标准HJ 57-2017和HJ 693-2014要求已停用,检测能力不满足证书附表中固定污染源“序号2.1二氧化硫、2.3氮氧化物”参数;现有WJ-60B皮托管平行全自动烟尘(油烟)采样器损坏,不满足标准GB/T 5468-1991、GB/T 16157-1996要求,涉及证书附表中“序号2.6烟(粉)尘/颗粒物/烟气参数”参数;现有HWS-150B恒温恒湿箱计量不符合要求已停用、检测能力不满足标准GB/T 15432-1995、HJ 618-2011要求,涉及证书附表中“序号2.4总悬浮颗粒物、2.5PM10”参数。均未及时办理项目删减手续。2018年5月复评审至检查当日均未出具过检测报告。 | 15 | 缩减能力附表中“序号2.1二氧化硫、2.3氮氧化物,序号2.6烟(粉)尘/颗粒物/烟气参数,序号2.4总悬浮颗粒物、2.5PM10”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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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久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HJ/T 347-2007标准作废,新标准HJ 347.2-2018于2019-06-01实施;检测方法发生变更,2019年9月1日网上已办理变更手续。 2、2019-A版体系文件编制依据缺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颁布令中无旧版本作废的说明,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均无目录、路径,出现“评审准则”术语;监督员任命文件中缺少具体的监督范围。缺少“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管理制度”。 3、2018年度、2019年度人员培训计划表中,没有对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计划安排。 2019年质量控制计划,无每次检测准确度控制措施要求、无现场检测项目质量控制要求、无按标准方法要求进行质量控制要求。2019年总氮人员比对评审结论无合格评价依据。 2019年度内部审核计划依据中为“评审指南、体系文件”,缺少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4、2018年12月内部审核检查表中无审核人员签字、日期(除经理外)。 2018年12月管理评审报告输入评审依据中缺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和机构体系文件,无“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变更的需求”等输出内容。 5、授权签字人黄素芬和陈玉英档案中,未见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构从业的承诺。 6、对采样人员张川和检测人员冀立辰的能力确认未具体到检测方法;未对报告意见和解释人员进行人员能力确认。 7、黄素芬和陈玉英能力确认档案未体现培训、技能及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的考核资料。 8、氟化物采样用KB-6120综合大气采样器不满足《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955-2018标准的要求。 2018年04月10日签订的“仪器设备租赁合同”(3台2050空气/TSP综合采样器)中,未明确设备的具体型号、编号、制造厂家等信息。 9、恒温恒湿箱校准证书(证书编号:G20190281497)的仪器设备检定/测试/校准确认记录中,未对检测标准中具体要求进行确认。 10、AFS-933原子荧光光度计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中检出限测定数据不合理。 11、实验室未配备急救箱。院内一层“采样准备室”门口没有本公司标牌,缺少禁入控制标识。 12、嗅辨室未配备空气净化装置。 13、缺少恒温恒湿称重系统的温湿度监控记录。 14、易制毒品高锰酸钾未双锁双控;剧毒品氯化汞未安全保存;无机有机药品混放。 15、未对过硫酸钾和氢氧化钠进行含氮量验收测定。 16、未制定标准气体期间核查计划;未对全部使用的标准溶液进行期间核查,未对标准气体进行期间核查。 17、样品室留样区6瓶水未加贴样品规范标识。 18、1)JRHJ2019-09-064号报告:检测任务通知单未明确评价标准;非甲烷总烃气体采样原始记录,未填写气体样品容器;未记录运输空白;无重复使用气袋的空白检测记录。氨氮原始记录未记录样品稀释过程。pH检测记录,未记录标液温度。COD测定检测原始记录,未记录硫酸汞加入量。BOD5测定原始记录,无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标定记录、无滴定样品取样体积记录、培养时间记录不具体。低浓度颗粒物检测记录,恒温恒湿时间不具体。JRHJ2018-11-063石油动植物油检测记录表,石油类测定取样体积记录不正确。编号JRHJ2018-09-020总铬检测原始记录,无标准曲线校核记录。氯化物离子色谱法检测原始记录,无取样体积、定容体积记录。 JRHJ2019-03-045苯系物检测记录,未报出B段检测检测结果。 JRHJ2019-02-002色度检测原始记录,稀释过程记录不明确。 2)编号JRHJ2018-12-052石油类测定谱图未体现样品编号信息;外携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编号JR-ZJ-113-2)中未体现任务编号信息。 19、RHJ2018-09-004号报告,采样点位不具体。JRHJ2019-03-039号报告,铁、锌测定标准方法年号不完整。 20、编号JRHJ2019-08-044的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中,未将具体分包的检测项目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21、编号JRHJ2019-08-044,在2019年8月6日与河北祥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检测分包委托书中,未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 22、HJ 347.2-2018、HJ 637-2018、HJ 955-2018均为发布稿,未进行确认。 23、HJ/T 347-2007标准作废,新标准HJ 347.2-2018于2019-06-01实施;检测方法发生变更,2019年9月1日网上已办理变更手续。2019年6月至检查当日未出具过检测报告。 24、氟化物采样用KB-6120综合大气采样器不满足《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955-2018(2018-09-01实施,2019.1.11有标准变更备案手续)标准的要求,检测能力涉及证书附表中环境空气“序号2.18氟化物”参数。未及时办理项目删减手续。2018年9月至检查当日未出具过检测报告。 |
| 缩减证书附表中环境空气“序号2.18氟化物”参数 |
暂停5家部分能力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能力考核不合格项 | 结果处理 |
1 | 河北环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高锰酸盐指数 | 暂停不合格项目 |
2 | 河北量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高锰酸盐指数 | 暂停不合格项目 |
3 | 河北省保定环境监测中心 | 高锰酸盐指数 | 暂停不合格项目 |
4 | 唐山海之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高锰酸盐指数 | 暂停不合格项目 |
5 | 河北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六价铬 | 暂停不合格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