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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全市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

2019-11-01 11:10: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准确把握即将施行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落实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切实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10月29日至30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包头市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此次培训,特邀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客座教授王月明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副主任张涛前来授课,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及监管人员共计17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现场

培训班上,王月明讲师和张涛副主任分别就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执法检查程序、鉴别假劣药品以及近几年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和检查方法进行了精彩细致的讲授。同时,培训班还就《疫苗管理法》中关于储存及配送环节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化妆品监管相关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指出,《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是药品监管履职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宣传贯彻好《疫苗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为契机,加大对监管对象和全社会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学通、弄懂法律条文,明确监管具体要求,切实落实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做好法律实施的准备工作,确保“两法”的有效贯彻执行。

此次培训是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首次针对药品、化妆品监管业务知识组织的培训。同时,也是“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最有效的体现。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包头市药品化妆品监管人员对“两法”及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内容的理解,及时更新了现有药品、化妆品相关知识,不仅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得到补充,同时也为市场的有效监管、科学监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贯彻落实“两法”为契机,继续加大监管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力度,认真做好“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来源: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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