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信息的通知

2019-09-30 16:51:58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信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工作,提高行政许可异地核验效率,方便公众查询许可信息,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将全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审批信息统一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网址:www.cnse.samr.gov.cn)进行公示。现就报送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级及省以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信息的归集和统一报送工作。此项工作于2019年10月启动,现有“接口对接”和“客户端报送”(见附件1)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总局将委托公示平台的维护单位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信息报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报送原则

鉴于各地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应用水平差异较大,且接口对接的技术要求较高,为确保时效性,前期信息报送工作以客户端报送为主。客户端由总局委托开发,供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无偿使用。行政审批信息化系统与公示平台具备接口对接条件的,可联系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获取“接口对接方案”,并由其协助完成与公示平台的对接和信息公示工作。

信息报送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 实用性原则:报送信息将以满足监管和公示需求为准;

2. 安全性原则:报送过程将采用多级核验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采用U-key防范非法入侵和数据篡改;

3. 可靠性原则:接口或客户端的开发均应采用成熟可靠、稳定易用的平台进行;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维护信息安全,保障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三、工作安排

1. 10月15日前提交“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2. 11月10日前完成与公示平台的对接或客户端的部署,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信息传送的测试工作;

3. 12月31日前完成行政许可有效期内的审批信息报送工作;

4. 为配合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信息报送工作,总局将于12月1日启动信息接收及公示测试,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对社会公示全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审批信息。对未按期完成报送工作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公示平台上予以显示。

四、联系方式

1. 总局特种设备局:

胡素峰,电话:010-82262262;传真:010-82260184。

2. 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孙雪峰,电话:010-58811061、18910756570,传真:010-58811330,邮箱:sunxf@cnis.ac.cn。

附件:1. 客户端信息报送方式说明

2. 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调查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