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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问答:关于注册资本有关事项的问题

2019-07-29 18:18: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网友于7月23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注册资本有关事项的问题,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给予了答复。

问:1.我这家单位是2015年办的,注册资本200万,至今账上实收资本为0,这个注册资本要全部缴清吗还是可以不用缴清,要缴清的话,缴清年限哪里可以知道?

2.工商年报中股东出资信息里的股东出资金额合计要和注册资本一样吗?年报上以前会计报的两个股东出资金额合计是240万,实际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是200万,是不是以前的会计报错了,应该是200万才对是吗?

答:1.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年报填报问题请你公司自查,按照实际情况填报。

注: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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