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政务问答>>

监管问答:关于防爆电梯检验的若干问题

2019-06-20 11:29: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网友于6月13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防爆电梯检验问题,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四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后,方可从事电梯的维保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许可目录1.4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的许可类别,许可项目和子项目,许可项目和级别以及发证机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执行,许可项目和子项目中的设备种类、类别和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执行。

请问1.在2019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和子项目中不含防爆电梯,且维保公司的维保人员不懂相关防爆知识。请问维保公司在2019年6月1日以后是否可以维修保养防爆电梯?

2.在2019年6月1日后如果电梯安装单位在申请电梯安装许可资质时,其申请类别中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请问在评审的时候是否需要对该公司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防爆修理工具、防爆检验仪器等进行评审确认?

3: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这里的(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人员是否可以乘坐?

答:1.原许可证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

2.质量体系和人员设置应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要求;

3.可以。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一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