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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下发指导意见要求 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队伍

2019-04-18 16:06:16 中国市场监管报

总局下发指导意见要求,经过三至五年不懈努力——

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队伍

本报讯(记者 王兆盟)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人〔2019〕73号),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在总体要求上,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遵循科学监管规律,深化新时代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经过3至5年的不懈努力,逐步建立一支政治过硬、忠于职守、业务精湛、结构合理,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相适应的食品检查队伍。

据了解,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八个方面:整合监管力量,科学设置岗位,明确资格条件,加强考核培训,明确管理权限,统筹调配使用,保障薪酬待遇,加强约束监督。

根据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现有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食品检查队伍,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2号)要求,在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中,充分考虑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结合食品产业特点和属地管理需要,加强食品检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市县食品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

在科学设置岗位方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食品产业实际,科学设置食品检查岗位,承担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持续合规性进行检查,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进行核查、上报或处置,根据授权对特殊食品注册进行现场核查等工作。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的,相关检查人员应具备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

在资格条件方面,按照意见要求,从事食品检查工作的人员,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具备检查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等。从事境外食品安全检查的,还应具备一定水平的外语听说能力。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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