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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录20

2018-08-16 10:30:10 海关总署网站

2018年8月14日,澳大利亚农兽药管理局(APVMA)发布2018年第16号公报,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表20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拟新增氯氰菊酯、麦草伏-甲酯等多种农药在花生、鸡蛋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拟从[1.3]中删除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在杏仁等食品最大限量,新修订胺唑草酮在牛奶等产品中限量。部分(拟)修订限量见下表:

 

  

农药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ppm

备注

氯氰菊酯

花生

T*0.05

拟修订

麦草伏-甲酯

鹰嘴豆(干),鸡蛋,家禽食用内脏,禽肉

*0.01

马拉硫磷

除动物食品外的所有其他食品

0.05

葫芦科果菜(除了甜椒)

3

甜椒

T5

吡蚜酮

除动物食品外的所有其他食品

0.02

蚕豆(干),羽扇豆(干)

T0.02

五氯硝基苯

豆类(蚕豆和大豆除外),蚕豆(绿豆荚和未成熟种子),

0.01

芸薹属类蔬菜、结球甘蓝、花球类芸薹属,菜豆(干),

0.2

动物内脏(哺乳动物),家禽用内脏,家禽肉类(脂肪)

*0.1

鸡蛋

*0.03

莴苣头、莴苣叶

0.3

肉类(哺乳动物)(脂肪)

*0.2

牛奶

*0.02

胺唑草酮

食用内脏(哺乳动物)

0.7

新修订

肉(哺乳动物)

0.01

牛奶

*0.01

联苯吡菌胺

谷物

*0.01

灭蝇胺

西兰花

T1

葫芦

T0.7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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