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兴安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特种设备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兴质监特发〔2018〕9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7月4日,内蒙古兴安盟质监局开发区分局深入辖区内某管业生产企业,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隐患排查。
该局监察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人员持证和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档案是否完备、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还来到生产现场,实地翻阅了特种设备运行及保养记录,并询问操作人员姓名,检查是否与提供操作证书相匹配。
经检查发现该企业部分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持证人数与设备数量不相匹配,无法满足生产需求。该局监察人员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情况上报给了上级特种设备安全主管部门,现该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王煦桐 孙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