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至10日鄂尔多斯市特检所容器室2名检验人员在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检验1台压力容器,本设备更换主要受压部件,因部件出厂时未进行标识,使提供的质量证明书与现场设备无法对应,检验人员协同制造厂家及使用单位,一起将设备制造时的底片与现场焊缝进行比对,经认真的比对后,确定提供的质量证明书为该台设备出厂资料,并向制造厂家在以后的生产过程提出了改进意见。(蔺鹏乾 杨挺 祁东洁)
2018年6月8日至10日鄂尔多斯市特检所容器室2名检验人员在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检验1台压力容器,本设备更换主要受压部件,因部件出厂时未进行标识,使提供的质量证明书与现场设备无法对应,检验人员协同制造厂家及使用单位,一起将设备制造时的底片与现场焊缝进行比对,经认真的比对后,确定提供的质量证明书为该台设备出厂资料,并向制造厂家在以后的生产过程提出了改进意见。(蔺鹏乾 杨挺 祁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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