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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再放机构改革“红利” 《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全面取消

2018-06-04 16:45:59 海关总署网

6月1日,在汕头海关现场业务处,汕头东京电子有限公司申报的一批法定检验的电路连接器经申报放行,公司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直接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

《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是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法检出入境货物签发的已办理报检手续证明文书。对此,东京电子公司报关员说:“取消通关单后,手续更简化了,每批出入境法检货物都可以因此节约不少通关时间成本。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海关改革带来的便利。”(汕关 报道)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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