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河南省鹿邑县质监局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对全县所有住宅小区在用电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此次排查的重点为在用电梯是否在安全检定有效期内;物业管理单位是否配备专人负责电梯安全和是否有效落实安全制度,是否与取得资质的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保,维保记录是否真实全面;是否张贴警示标志和应急救援电话,电梯报警装置能否随时与值班人员联系;电梯制动器、超载保护等重要安全部件是否可靠运行等。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该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行动方案,制定排查计划表,并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和目的,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自查。
排查结束后,该局还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单位,督促整改到位。对不能限期整改的电梯,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杨新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