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辖区电梯安全运行水平,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督促维保单位持续提高电梯日常维保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宿州质监局决定从2018年1月20日至4月20日,分期分批对全市120余个维保单位和驻点的电梯维保工作质量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由市质监局特设工作分管副局长孙华信任检查组组长,市局特设科负责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工作,全市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市局稽查支队和电梯检验专家根据监督检查方案予以实施。
检查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一是企业资质、资料及仪器设备配备情况;二是电梯设备档案资料建立情况;三是电梯设备运行状况。每到一个维保单位,检查组首先查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人员作业资格证书,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记录等材料,电梯设备档案“一梯一档”建立情况,清点维保工作必需的仪器设备;然后在该单位所维保的在用电梯中,随机抽查至少2台电梯,详细查看所抽电梯的使用登记证、维保记录、检验报告和设计文件等档案材料;最后由电梯专家对所抽取的电梯设备维护保养质量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存在的问题,并交由检查组、监管机构负责人、维保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截至目前,宿州市质监局已完成对在市区备案的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共检查了37家电梯维保单位和驻点,发现各类问题182项,主要有电梯设备档案资料不齐全,维保工作不及时,维保记录填写不规范,电梯机房、底坑不清洁,轿厢内部分指令按钮失效,层门电气触点接触不良,井道照明不亮,应急救援工具损坏或缺失等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检查组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对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的,市质监局正在进行立案处理。
下一步,宿州市质监局将对在砀山、萧县、泗县和灵璧备案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检查,通过此次检查,逐步淘汰一些管理水平低下,技术力量薄弱的电梯维保单位,严惩涉嫌违规操作的电梯维保单位,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工作行为,维护电梯维保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我市电梯维保工作质量,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为市民的垂直交通保驾护航。 (苗轩 通讯员:戚雪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