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监管,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或故障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1月20日起,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126余家维保单位,分期分批进行维保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由市质监局市稽查支队、特设科监察人员、市特检院电梯检验高级工程师、电梯维保单位的业务骨干、县区局特设科监察人员组成。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规定,检查内容包括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后,从事电梯的维保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开展维保业务;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按要求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是否建立“一梯一档”,每半月、每月、每季、每年的维保记录填写是否对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范》(TSGT5002-2017)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填写;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按项目进行维保;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及时处理电梯故障;是否能主动配合电梯使用单位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截止到3月14日,全市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18家,抽查电梯36部,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维保单位,现场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3份,立案11起。
检查发现,部分维保单位责任意识差,导致资料管理混乱。维保只作记录不维保,维保项目漏项,维保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执法人员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整改,排除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此次电梯维保监督检查,使电梯维保单位进一步规范维保行为,确保电梯的维保质量。(孙秋 刘靖 戚雪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