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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市贵池区乌沙市场监管所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018-03-15 14:52: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大爷,以后您买的商品如果出现问题在20天内未修好,您可以要求商家给您更换新的”“姑娘您看,网购商品必须在三天内发货,超时的话您可以申请维权”……3月14日上午,在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人民路上,乌沙市场监管所的同志正在认真地给来往群众讲解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现场人头攒动,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

为深入贯彻执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安全,3月14日上午,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乌沙市场监管所在辖区隆重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主题,着重向广大群众宣传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特别是对于条例中的亮点进行了突出说明,以帮助消费者认清生活中常常存在却易被忽视的消费陷进。活动设立了消费投诉与受理、法律咨询与宣传、部分假冒伪劣日用品展示等展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介绍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接受消费维权咨询、传授识假辨假小知识,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活动现场,乌沙市场监管所还特别提醒前来咨询的老年朋友们,遇到商家大打折扣、优惠促销时,不要为贪小便宜,而购买一些不实用的物品,同时也要谨防虚假促销或伪劣产品。万一上当受骗,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一位60多岁老大爷看着宣传册激动地说:“通过这次活动,让我了解到了识假、辨假产品的能力,以后买东西如果遇到假货的话,我知道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你们的活动办得很好,为你们的活动点赞!” (王琴)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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