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 2月24日,新修订的《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获铜陵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申报主体从企业进一步扩大到各类组织,由原来每年评选一次调整为每两年评选一次;对新获市长质量奖正奖的组织,奖励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获奖指标由原每年不超过2个增加到不超过3个;增设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指标同为不超过3个,奖励标准为20万元。
该市自2010年建立市长质量奖以来,已完成5届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共有8家企业先后获得此奖。近年来,该市各行业将市长质量奖评价标准作为提升管理成熟度的重要工具,以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为目标,不断追求卓越发展。(陆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