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4日,一批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冻榴莲肉,因未获得我国进口冷冻水果的准入资格,违反了我国植物检疫相关规定而被作退运处理。
据悉,该批冻榴莲肉重7.84吨、货值1.57万美元。这是厦门口岸今年首次对冷冻水果采取退运处理措施,从而为广大人民群众新春佳节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冷处理是指应用持续不低于果实冰点的低温控制害虫的一种处理方法,能大幅降低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存活率。目前我国允许进境的冷冻榴莲肉的国家或地区只有马来西亚(仅限果肉)、泰国,为确保口岸环境及生态安全,工作人员已依法对该批货物作退运处理。
海沧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在与国外签订进口水果合同前,务必详细了解我国相关检验检疫法规及要求,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王庆) 通讯员:黄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