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天津检验检疫和天津海关工作人员在对旅客携带入境物进行联合查验时,截获一龟类标本,经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鉴定为绿海龟。绿海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
据工作人员介绍,当日关检联合利用X光机对旅客行李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行李X光影像可疑,随即进行开箱查验,发现内有龟类标本,长53公分、宽39公分、高17公分、重1.8公斤,头尾四肢完好无损。国家濒科委鉴定结果为绿海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名录,属于我国禁止携带入境物品,依法对其进行截留处理。
随着农历春节的临近,天津机场逐渐迎来客流高峰,检验检疫人员在旅检现场查获的禁止携带进境物批次明显增多。在此提醒广大民众,《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有3大类16项物品被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公众携带、邮寄物品出入境时,应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王松柏、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