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督促维保单位持续提高电梯日常维保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宿州市质监局对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马园区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备案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资质条件、仪器设备情况、维保电梯质量和应急预案设置与演练情况、垂直电梯维保质量、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保质量等内容。共检查了18家电梯维保单位(含驻点),发现各类问题102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3份,并要求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的,市质监局正在进行立案处理。(苗轩 通讯员:戚雪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