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8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被许可人依法终止等情形,质检总局决定注销南通东日钢铁有限公司等433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