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一批重约1.2万吨的印度尼西亚船载棕榈液油进行计重时,发现该批货物短重77.328吨,短重率约6.4‰,短重货值高达5.5万美元。检验检疫人员及时对短重货物出具了重量证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提供了依据。
据检验检疫人员分析,此次短重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该轮在印尼港口装货时即重量不足;二是装货港所测密度虚高,与卸货港实验室检测密度差异较大。
2017年天津检验检疫局共检出短重进口植物油190批次,累计短重3524.6吨,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1718.5万元人民币。
据天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介绍,天津港是北方较大的精炼棕榈液油进境口岸,精炼棕榈液油通常被用作食用油、松脆油脂和人造奶油使用,广泛用于烹饪和食品制造业,棕榈液油的短重不但影响企业的利益还关系到百姓的民生安全。鉴于此,天津检验检疫局从2015年启动了“口岸天平行动”防范贸易风险,严厉打击大宗商品重大短重等贸易欺诈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天津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国内收货人: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应当申明保留到货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权利,注明以到岸地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证书作为结算依据,以避免经济损失,切实维护收货人合法权益。(作者:周广平 通讯员:霍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