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2017年11月1日,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启动检验检疫监管新政、对出入境法检货物实施审单放行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共对168批检验检疫货物实施审单放行, 2个月为企业节约成本约3.36万元人民币,审单放行模式红利初现。并且检验检疫流程时长得到有效压缩,出境平均放行时长0.23天,入境平均放行时长0.27天,出入境整体合计0.24天,放行时长大大低于全国、河南省的平均放行时长,焦作进出口货物放行速度快速提升。
在审单放行模式下,未抽批抽中的出入境货物,在提供合格保证的基础上,检验检疫机构按要求对报检信息及随附单证进行审核,实施合格评定,无需进行现场查验、实验室检测等环节。实施电子审单放行的货物最短可在2分钟内完成通关。
审单放行是建立在风险评估、企业信用的基础上的放行模式。由质检总局在风险评估基础上,根据货物风险高低和企业信用水平统一设置抽批比例。同时,焦作检验检疫局根据事中事后监管结果,实施风险动态管理,根据“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信用水平较高的企业可降低抽批率,将获得更大机会享受审单放行措施,反之则提高抽批比例。(宋红敏 通讯员:王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