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启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应当从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报送公示2017年度年度报告。
企业年报公示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安徽省阜南县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始终保持在全市前列。为继续做好做实2017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主动作为,采取“四个强化”确保该县保质保量做好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年报氛围。该局要求各单位要通过在办事窗口张贴通知、印发宣传资料、电话通知、发送手机短信、QQ和微信等方式方法,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使市场主体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要求和操作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该局将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全系统企业监管人员重点学习培训《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监管人员熟练掌握企业年报的操作流程,从而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推进年报公示。该局要求各单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对前来咨询的企业和个体户态度热情,耐心讲解。对年龄较大、不会上网的人员,各单位要深入实地指导录入,确保企业、个体户信息公示无后顾之忧。
四是强化督查通报,确保年报实效。该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年报工作进度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统计、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工作机制,对年报工作推进有力的单位进行表彰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年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