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清远连州市市场监管局五项措施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2017-12-25 09:45: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清远连州市市场监管局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两法衔接)工作,促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主要做法如下:

领导高度重视,资源配置到位。连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局办公经费紧缺的情况下,仍配备了一台“两法衔接”工作的专用电脑,专机专用,并安排法规部门专人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切实把两法衔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

加强落实制度,防范执法风险。为促进市监行政管理与检察机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工作的有效衔接,及时印发通知到各股室、市监所、市场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2017年以来,连州市市场监管局6个执法办案单位将所有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均按要求录入“两法衔接”系统,录入案件39宗,1宗案件移送公安经侦部门,公安部门审查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加强沟通共享,实现资源共享。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并通过信息化技术,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紧密衔接,实现了案件信息共享工作即时同步,有效地发挥了行政执法与司法有力的衔接。执法办案人员主动和当地的检察机关、公安局经侦大队定期探讨、交流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研讨预防职务犯罪和经济违法犯罪及办案工作中的新问题,沟通协作,统一认识,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有效地避免了“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加强学习培训,做好梳理工作。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网络学习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有关市监行政管理的“程序法”,依法行政。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两高”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从部门执行的多部法律、行政法规中梳理出日常执法需要移送的常用涉及的违法行为15种,方便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和运用。

加强指导工作,有效发挥衔接。法规部门及时指导和解决市场监察大队、基层市监所执法中涉及到“两法衔接”系统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案件是否需要移送提供法规意见。据统计,2017年以来接受办案单位的咨询50多人次,及时为办案单位提供合法、准确的处理意见,确保案件按“两法衔接”的要求录入了系统,有效地发挥了行政执法与司法有力的衔接。 (唐玲)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