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认监委官网获悉,12月14日,深圳检验检疫局召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92号令)宣贯会。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92号令)11月14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审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推出了采信认证结果,完善技术评审,提升备案效率,延长备案有效期等改革措施,并实施了食品防护等质量管理体系升级举措,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质量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新规”顺利实施, 深圳检验检疫局及时为辖区详细讲解了“新规”在管理理念和具体措施上的变化,并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境)外卫生注册推荐服务进行了培训,会议还邀请 “三同”企业代表现身说法,介绍“三同”工程为企业带来的质量提升和效益转变,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