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东乌检验检疫局以促进地方特色产品出口、助力经济增长为导向,探索对辖区内出口食品企业实施“3+1”备案监管模式,即实行备案监管、认证监管、年度监管“三合一”管理,促进企业质量和效益协同提升。
实施联动监管,叠加监管效能。围绕出口食品企业的生产流程与质量过程,深入研究多层次监管的针对性与契合性,通过备案监管过程,将HACCP认证有效性监管与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监管相融合。检查前,全面掌握企业的各项信息情况和备案资料,并根据企业往年的检查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监管计划;检查中,据评审员的专业特点将检查任务合理分工,评审员有针对性的实施检查,进行综合风险评估;检查后,与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直接沟通,帮助企业理顺管理过程,完善管理质量。
实行集约监管,加强监管成效。实施联动化监管,将企业的多个质量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层次放在一个监管框架内,进行评价评估,通过多角度考核关键控制点和关键岗位人员,有效验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系运行情况和认证依据标准符合情况。在监管过程中,相关检查项目都通过表单进行了针对性和相关性的评价设置,以便企业各个层级的管理者与生产者能够上下一致,做到问题立行立改,风险隐患不遗留、不遗漏,解决监管形式化,整改走过场的问题。
转变工作理念,注重宏观管控。按照“放管服”要求,不做企业的“技术员”和“检验员”,以备案监管为契机,引导企业发展中高端市场,走质高价优的经营路线,按照借位营销理论,促进企业借助优势原产地政策优势,拓展海外市场,加强品牌建设;积极融入“三同”工程,扩大国内市场,提升品牌价值,支持企业借助第三方认证,增强市场信誉,提高品牌质量。通过质量提升与市场分析会,充分发挥检验检疫的职能优势,为企业解构市场发展态势,推动质量效益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