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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质监局加强供热锅炉安全监管工作

2017-11-18 09:31: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辽宁省质监局官网获悉,供热锅炉全面开栓供热在即,11月1日上午沈城多家媒体参加了沈阳市质监局对和平区一供热单位开展的供热锅炉安全专项检查。沈阳市在用锅炉2500余台。其中,供热锅炉约900余台。《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供热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锅炉。

为保障2017年度沈阳市供热锅炉的安全运行,预防锅炉事故的发生,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沈阳市质监局从两个大的方面加强供热锅炉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锅炉作业人员的监督考核,督促供热单位落实“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责任。供暖前,考核发证锅炉安全管理人员77人、作业人员995人。

二是开展供热锅炉安全专项检查,分“供暖期前”和“供暖期间”两阶段实施。其中,供暖期前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锅炉是否依法施工并落实安全检验工作;供暖期间检查将以日常巡查为主,重点检查锅炉运行管理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督促供热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并抽查相关人员的持证上岗等情况。

目前,供暖启用锅炉停炉状态下的检验工作已全部到位;下一步,将按计划组织检验机构开展运行状态下锅炉的外部检验工作。同时,针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锅炉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附件校验不及时、水处理设施配备不合理”等问题,全面部署开展锅炉运行安全监督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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