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日,内蒙古锅检院召开为期一天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自治区质监局第十二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精神研讨会。会议由内蒙古锅检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胜利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环节以上干部,院党支部各委员,各党小组组长共计31人参加会议。
会上,王胜利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所作的报告以及题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两篇人民日报社论,传达了自治区质监局第十二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精神,全文学习了自治区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在此次学习会上题为《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为自治区质量发展进入新时代献计出力》的讲话。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逐一畅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同时,各部门负责人对今年后两个月的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王胜利逐一点评了与会人员的发言,他肯定了与会人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指导意见》的认真学习态度,认为大家的发言不仅能够结合工作实际,而且有高度、有深度。
王胜利指出,党的十九大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对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他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听思想、听使命,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走在前,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九大报告,着力在学懂上下功夫,在弄通上下功夫,在做实上下功夫,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王胜利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是建设质量强国的行动指南,是新时代质监部门推进工作的方向遵循,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定不移走质量强国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一个战略举措,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的一个战略举措,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一个战略举措,是强国圆梦的重大行动,是利国利民之举。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是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落到实处的一个具体的体现。全院上下要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王胜利强调,霍武局长在自治区质监局第十二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意义重大深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自治区质监工作的下一步开展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院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霍武局长在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对霍武局长提出的下一步的各项工作意见要牢记于心、贯彻于行,并以霍武局长讲话为行动指导,切实为全自治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把内蒙古锅检院服务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提高到新的水平。
会上,王胜利还就内蒙古锅检院年底前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