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通知,对HS编码为3303000010、3303000020的进出口香水及花露水增设进/出境监管条件“A/B”,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检验检疫类别为“M/N”。该要求已于2017年9月15日起实施。
调整检验检疫类别,意味着这两个商编目录下的,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以及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进出口香水及花露水产品在进出时需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后才能进出口。
东渡检验检疫局在此特别提醒辖区内相关进出口企业,准确识别规格,对于需要检验检疫的产品,提前准备好申报资料,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检验。如有疑问,可通过该局网站或致电咨询。
据统计,今年以来厦门口岸共进口涉及监管条件调整的香水及花露水共计312kg、15万美元,原产国主要为美国、意大利、法国。(沈亚明 林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