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组织制定的《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发改2017年第6号令)正式发布,并将与2018年3月1日实施。这是继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实施12年之后,开始对用水产品实施水效标识管理。
水效标识是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是依据相关产品的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检测确定的。水效标识制度是针对终端用水产品水效水平提升的一项重要市场化管理制度,以提高产品水效为核心,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一项管理制度。
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将采取企业自我申明、水效标识备案、市场监督检查的实施模式,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引导企业节水技术创新,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产品市场总体水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