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李倩 记者 王梅)日前,汉中市质监局印发《关于委托县级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从10月1日起,将原在市级特种设备检察机构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权限委托下放到县一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在陕西省质监系统内属首次。
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权下放县区局,是汉中市质监局积极响应国家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新要求,服务汉中特设监管新形势的有力举措,进一步提高了汉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通知》中,明确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权限的委托依据、委托范围、使用登记条件、工作步骤以及工作要求。
要求所委托的各县市场监管局、质监汉台分局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做好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除外)、压力管道(长输管道除外)、电梯、起重器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工作。
此次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权下放工作将分前期准备、稳步推进两步完成。即2017年10月1日前,组织召开动员会并组织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培训班,对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心录入等进行培训;同时加强对登记委托工作的宣传,取得政府支持,让企业了解使用登记委托后如何办理,保证登记委托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10月1日起,汉中市质监局不再办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
据悉,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进行,9月21日,汉中市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各县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及熟悉电脑操作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9月22日,组织召开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宣贯会,全市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和部分使用单位共计10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