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内蒙古>>

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学校师生餐饮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2017-09-13 16:41: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新学期伊始,为了确保广大学生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防、严控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在2017年秋季学校、幼儿园开学之际,为保障学校师生开学后的餐饮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收效良好。

检查整治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二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

三是学校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及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是加工经营行为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是否严格落实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度要求。

排查后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学校和各食品经营单位及个人,要求立即做出整改。

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监管工作人员结合日常巡查,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明白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凤仙)

(责任编辑:欣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