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中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的通知
质检办人〔2017〕1076号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1086号),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以下简称“协会脱钩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综合监管,积极改善综合服务”,要“确保脱钩不脱联系、不脱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联系本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及时回应答复行业协会商会关于业务、政策咨询,相关负责机构和联系方式须在本部门政务网站予以公示,并向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备。职能交叉或不明确的,各级脱钩联合工作机制要积极协调,明确牵头承办单位”。
按照脱钩工作有关“机构分离”“人员管理分离”“资产财务分离”“党建、外事分离”“职能分离”五分离的具体工作要求,为更好地做好总局所属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经报总局领导同意,现就总局所属行业协会脱钩改革中各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明确如下:
一、人事司负责本次协会脱钩改革工作的总体协调以及有关“机构分离”“人员管理分离”事宜。
二、计财司负责协会脱钩改革有关“资产财务分离”事宜,内审司、机关服务中心配合。
三、国际司负责协会脱钩改革有关“外事分离”事宜。
四、机关党委负责协会脱钩改革有关“党建分离”事宜。
五、认监委、标准委、总局相关业务司局(法规司、质量司、计量司、通关司、卫生司、动植司、检验司、食品局、特设局、监督司、科技司)负责有关“职能分离”事宜及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监督,理清职能,制定相应的监管清单和监管措施等。
上述各相关单位(部门)应明确职责、提高认识、共同负责,扎实做好总局所属行业协会的脱钩改革工作。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