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四川省质监局官网获悉,按照《关于在洪雅县城市禁燃区禁止露天烧烤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开展餐饮油烟整治的通告》要求,洪雅县工商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4人,配合县城市执法局、县食药监管局、县环保局、洪川镇人民政府对城区禁燃区禁止露天烧烤和使用高污染燃料、餐饮油烟,共整治露天烧烤和使用高污染燃料、餐饮油烟经营户380余家,禁烧区内共有燃煤销售经营户2家,其中1家有营业执照,1家未办理营业执照,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责令限期整改。
8月3日起,配合城市执法局、洪川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对城区餐饮企业开展为期10天的专项整治。共计排查35家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餐饮店铺,3处燃煤销售点、7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发放告知书6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