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通过预验收

2017-08-10 09:50: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8月2日,该局邀请江苏、山东检验检疫局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进行了预验收。

2016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筹建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查验场建设以来,共投资6455.7万元,主要完成了1456平米的肉类冷链查验储存一体化设施、203平米的现场查验技术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电子信息化设施等建设内容。查验场建成后可充分发挥兰州中川机场航空口岸和兰州铁路口岸功能优势,实现进口肉类产品直通兰州、辐射甘、青、宁三省,满足甘肃省及周边省份市场对进口肉类产品的消费需求。

考核组现场查看了卡口设置、进口肉类冷链查验储存一体化设施、检疫处理设施、现场查验技术用房、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全面了解实验室检验检疫能力、查验人员和签证人员配备和查验场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对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软、硬件建设进行了全面审核。通过审核,考核组认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在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建设水平高,甘肃检验检疫局技术指导职能发挥充分。同时考核组也对存在的问题逐条向兰州新区管委会作了反馈,并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

甘肃检验检疫局本次组织专家开展预验收审核工作,将为进一步完善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建设内容,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正式验收奠定良好基础。下一步,甘肃检验检疫局也将持续发挥指导职能,指导配合兰州新区管委会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查验场早日顺利通过质检总局正式验收。(李源 满坤)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